越南東方商業股份銀行(OCB)已完成向國家預算補繳稅款,涉及信用證(L/C)業務增值稅等多項申報問題。據民智報報道,稅務機關認定相關經濟業務已在會計賬簿、發票和合法憑證上如實反映,但計稅依據不完整。
越南銀行業協會就L/C增值稅問題表示,自2011年起,信貸機構在L/C費用增值稅繳納方面的疏漏總體上不屬於信貸機構的過錯,機構並非故意違規或逃避納稅義務。協會指出,L/C服務的本質在2011年1月1日《2010年信貸機構法》生效前後並未改變。2025年4月,稅務機關已就處理L/C增值稅行政處罰和滯納金問題作出指導,為信貸機構紓困。
補繳稅款的一部分還來自其他企業存在風險的增值稅發票。報道稱,使用相關服務的企業在控制此類發票風險方面面臨不少困難。大型企業稅務局的決定同時確認,儘管計稅依據不完整,OCB的經濟業務均有合法憑證支撐。
報道將上述年份描述為銀行業面臨較多挑戰的時期,信貸風險管理和債務處理壓力上升,部分客戶還款能力受到影響。OCB表示已採取下調貸款利率、重組還款期限和處理擔保資產等措施,以減輕客戶尤其是個人客戶的財務壓力。
OCB稱2026年上半年累計經營業績達2.47萬億越南盾,同比增長30.5%。該行表示,這一結果反映經營改善、成本控制和收入多元化,並稱將繼續追求與效益掛鉤的增長,重視資產質量和風險管理能力。OCB還稱多年位列越南私營企業和私營銀行納稅榜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