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甌省人民委員會近日頒佈2026至2030年階段能源項目實施方案,提出將該省打造為區域能源中心和電力出口中心的目標。方案要求相關部門協助投資方完善手續、解決困難,推動項目按已批准進度投入運行。
按年度安排,2026年金甌省計劃新增投運3個風電項目及一個風電項目部分機組,總裝機容量300兆瓦,包括金甌1A風電場、金甌1B風電場、新順風電場三期以及薄寮風電場三期的一部分;同年還將投運2個220千伏電網項目,並支持總容量744兆瓦的11個風電項目開工、動土。
2026年內,該省還將集中辦理22個風電項目(總容量1393兆瓦)和2個太陽能項目(總容量100兆瓦)的投資主張決定及投資方遴選手續,為2027年開工奠定基礎。2027年預計新增202兆瓦風電,並投運和平220千伏變電站及配套接入工程。
後續年度目標為:2028年新增投運24個風電項目,總容量1490兆瓦,以及2個太陽能項目,總容量100兆瓦;2029年新增4個風電項目,總容量317兆瓦,並新增40兆瓦垃圾發電和生物質發電;2030年投運5個220千伏線路及變電站工程。
海上風電方面,金甌省已向工貿部報告並建議,在綜合評估約11500兆瓦潛力的基礎上分配容量,同時配合支持投資方開展項目研究。按分配規劃推進,預計2030年投資建設並投運約1000兆瓦。該省還繼續支持組織和個人發展自產自用的屋頂太陽能,並配合編制文件,建議將總容量1500兆瓦的金甌1號和2號火電廠擴建項目補充進調整後的第八版電力規劃及實施計劃。
方案明確由金甌省工貿廳牽頭跟蹤、督促進度,配合遴選投資方並就障礙處理提出建議;各廳局和地方協助辦理投資、土地、海域交付、建設、徵地拆遷等手續,並保障工程安全。方案同時要求重視保護農業生產用地,特別是蝦稻輪作區、海堤和防護林,協調能源開發、環境保護與社區生計,制定受影響民眾轉業支持措施,並規劃太陽能電池板和風機葉片使用壽命結束後的回收與再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