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表示,自10月20日起,職能力量將在梂曳-高蒲高速公路上對違反車道使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其中包括車輛低速行駛卻佔用左側車道的情況。該局稱,這條高速公路的新交通組織方案已於10月14日生效。
按照新方案,靠近中央分隔帶的車道(1號車道)供最高時速100公里、最低時速80公里的車輛通行,29座以上客車和7.5噸以上貨車不得進入該車道。車輛只能使用1號車道超車,超車完成後須返回2號車道,為速度更高的車輛讓行。2號車道最高時速為100公里,最低時速為60公里。
交通警察局表示,標誌安裝和路面限速標線施劃工作已基本完成。未達到最低時速要求的車輛應在2號車道行駛,將1號車道讓給速度更高的車輛。該局稱,新方案旨在減少車輛慢速行駛卻佔用左車道、阻礙通行、降低道路通行能力並影響其他車輛的情況。
職能部門期望,明確區分超車道與普通行車道有助於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同時減少因車輛不按規定使用車道而引發的交通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