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總理於2026年10月20日簽署第37/CT-TTg號指示,要求加強教育考試、檢查與評估中的反作弊工作。指示由副總理黎進洲代簽,指出近年來考試評估改革取得進展,但部分地區教學與考試組織未能反映真實質量,作弊、違反考試規定乃至嚴重違規行為仍有發生,損害評估結果、教育公平和行業信譽。

指示將主要原因歸於部分教師和管理人員責任意識不足、守法意識不嚴、成績病未徹底克服,以及評估獎勵機制存在不足、預防監控機制不協調、違規發現處理不及時不嚴厲。為此,總理要求以預防為主,主動識別風險,從早從遠管控,同時嚴格處理違規行為,並建立交叉監控、操作留痕和對高風險環節的獨立檢查機制。

在技術防範方面,指示特別要求注重防範使用人工智能和高科技設備作弊,明確規定禁止行為、管控流程及個人和集體的問責責任,此項任務須在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教育培訓部還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指導在國家級優秀學生選拔考試和高中畢業考試的高風險區域與環節使用攝像頭、金屬探測設備等技術方案,並制定逐步推進計算機化考試的路線圖。

指示要求改革評比獎勵機制,明確指出不得單獨以優良學生比例、畢業率或考試成績作為評估、分類、獎勵集體和個人的依據,教育培訓部須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此項任務。指示同時嚴禁違規指導、施壓或干預以提高分數、畢業率、歪曲學習成績或掩蓋違規以獲取成績。

責任分配上,各省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對本地區教育考試質量與紀律負責,鄉坊級政府須在考試前後掌握轄區情況,及時處理中介組織作弊、生產銷售或提供作弊設備軟件服務等行為。教育機構負責人對學術誠信承擔全面責任,須完善規定處理抄襲、代考、代做作業、違規使用人工智能等行為。公安部被要求主導調查組織作弊、買賣試題、偽造文件、受賄、利用職權干預考試結果等涉嫌犯罪行為,並防範高科技入侵篡改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