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寧平省警方10月20日通報,已對33歲男子範文進(Phạm Văn Tiến)作出起訴決定,並執行逮捕令以暫時羈押。範文進居住在該省慶中鄉第8村,被指控的罪名是“非法使用軍用武器”。
寧平省公安廳稱,範文進此前因個人矛盾,持刀砍傷同住慶中鄉的Đ.N.T.,造成對方受傷。調查中的鑑定結論認定,他使用的刀具屬於“具有高殺傷力”的刀具類別。
警方表示,範文進的行為已具備《刑法》第304條“非法使用軍用武器”罪的構成要件。目前案件由寧平省公安廳繼續調查,警方稱正在完善案卷以依法處理。

越南寧平省警方10月20日通報,已對33歲男子範文進(Phạm Văn Tiến)作出起訴決定,並執行逮捕令以暫時羈押。範文進居住在該省慶中鄉第8村,被指控的罪名是“非法使用軍用武器”。
寧平省公安廳稱,範文進此前因個人矛盾,持刀砍傷同住慶中鄉的Đ.N.T.,造成對方受傷。調查中的鑑定結論認定,他使用的刀具屬於“具有高殺傷力”的刀具類別。
警方表示,範文進的行為已具備《刑法》第304條“非法使用軍用武器”罪的構成要件。目前案件由寧平省公安廳繼續調查,警方稱正在完善案卷以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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