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訓部在2026-2027學年高等教育任務文件中要求,各高校須經常性自查培養和招生工作,對無法維持質量保障要求的專業和課程停止培養和招生。該部同時要求高校審查專業結構,對需求低或培養效果未達要求的專業調整規模,使培養規模與學校能力和勞動力市場實際需求相匹配。

為評估培養效果,教育培訓部要求高校設立職業發展與就業支持對接點,加強與企業和行業協會、校友的聯繫,並按屆、按專業和培養層次收集並核驗學生就業、收入及職業發展數據。2027年招生方面,各校須按權限和現行規定審查並決定招生方案,確保不同招生方式之間的公平和可信度;招生數量須基於師資隊伍、設施條件、培養質量和人力需求確定。

對於設有師範類培養專業的高校,教育培訓部要求主動與各省市人民委員會溝通,並向直接管理機構提出培養任務和招生指標登記建議。該部還要求高校更新培養課程,優先戰略技術領域,淘汰或整合落後內容,將數字知識技能、創新能力和人工智能應用納入本科、碩士和博士培養,並加強政治理論課程教學和教師培訓。

上述要求載於教育培訓部2026年10月16日第7314號文件,文件對象為高等教育和師範類大專院校。各校須在學年內完成課程審查,明確更新內容,並提供學生新能力評估證據。教育培訓部表示,這些要求旨在使培養質量與勞動力需求更緊密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