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10月21日審議多項法律修訂草案,涉及醫療、勞動、社會保險等領域。衛生部長受政府總理委託,就三項法律草案作呈文;內政部長同樣受委託,就四項法律草案作呈文。
衛生領域的三項草案包括:《人體組織、器官捐獻與移植及遺體捐獻法》(修訂)、《兒童法》《殘疾人法》《診療法》《藥法》《老年人法》和《醫療保險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以及《菸草危害防控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國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主任隨後就上述草案作審查報告。
勞動與社會保險領域,內政部長受委託就四項草案作呈文,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勞動法》《檔案法》《性別平等法》《紅十字活動法》和《就業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社會保險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以及《基層民主實施法》(修訂)。文化與社會委員會主任就其中三項作審查報告,國會民願與監督委員會主任就《基層民主實施法》(修訂)作審查報告。
聽取呈文和審查報告後,國會代表當天上午和下午分組討論上述草案。下午的討論集中在勞動、就業、社會保險和基層民主實施領域的四項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