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決三兄弟在繳納超過2470億後出庭二審

預計前FLC主席鄭文決及其他被告的上訴聽證會將於今天(6月17日)重新開庭,並持續5天。

聽證會在多次因鄭文決健康狀況及家屬請求更多時間繳納案件後果修復費用後重新開庭。至今,親屬已繳納超過2470億越南盾,完成了鄭文決三兄弟根據初審判決的全部民事義務。

鄭文決三兄弟在繳納超過2470億後出庭二審

隨著款項的繳納,鄭文決的妻子也向二審法庭提交了請求減輕丈夫刑罰的申請。在申請中,她表示鄭文決家庭全額繳納案件後果修復費用已明確顯示了責任精神、誠意和善意,”視此為對股東、投資者和社會的真誠道歉”。

此前,鄭文決及其兩位妹妹和多名相關被告的上訴聽證會已兩次因鄭文決健康狀況不佳而暫時延期。

在3月底舉行的第二次上訴聽證會上,鄭文決的辯護律師表示,自2024年12月底以來,他的委託人健康狀況嚴重惡化,患有肺結核,病情日益惡化。

2025年3月1日,醫院會診進一步確認鄭文決患有3級心力衰竭,同時患有多種危及生命的疾病,因此無法參加聽證會。

鄭文決三兄弟在繳納超過2470億後出庭二審

目前已有近50名律師參與為被告辯護,並保護受害者及相關權利和義務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決定,有25名被告的上訴被提交二審,法庭傳喚全部50名被告出席聽證會。

此外,有134名受害者和396名相關權利和義務人提出上訴,要求二審法庭重新確定賠償金額並重新考慮初審判決中的一些內容。

鄭文決提交上訴請求減輕刑期和考慮減輕民事賠償責任。前FLC主席因欺詐侵佔財產和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初審法庭判處21年監禁。

鄭文決的兩位妹妹鄭氏明惠(FLC集團會計部門職員)和鄭氏翠娥(BOS證券公司副總經理)上訴請求減輕刑事責任;其他22名被告請求減輕刑罰、請求緩刑、請求解除財產凍結等。

鄭氏明惠被初審法庭判處14年監禁,鄭氏翠娥被判處8年監禁。

初審判決確定鄭文決兄弟在案件中需修復的金額為2467億越南盾。截至初審判決宣佈時,50名被告及相關人員已繳納264億越南盾。剩餘約2200億越南盾,被法庭計算為鄭文決兄弟仍需繳納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