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在國會討論社會經濟情況時,專職文化社會委員會委員範忠義代表提議政府儘快向國會提交減少私營部門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方案。
“人是決定經濟自主和自強的關鍵因素”,他說,建議政府儘快頒佈國家戰略或國家目標計劃,關於人力資源和職業技能的發展,以期為新發展階段創造戰略突破,與制度和基礎設施同步。
提議減少工作時間並非範忠義首次提出。在2023年底的會議上,他曾就這一問題發表意見,作為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進步趨勢,但未像這次這樣與具體時間點掛鉤。

目前,《勞動法》規定,在正常條件下工作的人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8小時。企業可以選擇按日或按周規定工作時間,但必須通知勞動者。國家鼓勵每週工作40小時,但由於勞動生產率仍然較低,收入不高,勞動者不得不延長工作時間以保證生活,這一規定尚未普及。
在公共部門,根據總理的第188/1999號決定,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8小時,每週5天)被實施,旨在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節約水電費用,支付預算,並幫助公務員和職員有更多時間休息,恢復勞動力。
適當待遇以留住人才
代表黃德勝(廣治省副團長)提到了一些有才能、專業水平高、能力好的幹部和公務員在機構合併期間辭職或轉投私營部門的現狀。其中,基層受過相當系統培訓的少數民族人員也正在離開系統,導致隊伍結構嚴重失衡的風險。
“失去高水平且經驗豐富的人力資源將使機構難以按照改革方向實現目標”,黃德勝說,並將這一現象比作”和平時期的離別”,不僅造成眼前的損失,還對行政機構的質量產生長期影響。

他建議需要和諧解決包括待遇制度、工作環境、認可-評估和晉升機會在內的一系列問題,以留住人才。其中,工資和福利必須是核心,確保與私營部門的競爭力,特別是在需要高專業水平的職位上。
公務員環境也需要朝著專業化方向改革,鼓勵創新,公正評估,幫助勞動者得到認可和適當貢獻。”必須改革招聘、任命、使用幹部的工作;注重吸引年輕、高水平且有創新思維的人力資源”,他強調。
關於行政單位安排,黃德勝建議根據工作效果評估幹部,不應默認”上級”幹部比基層幹部更優秀,並安排更高的職位。
他提議政府儘快出臺政策,補償出差幹部的損失和困難,特別是在住房、住宿和交通工具方面。政策需要全國統一,避免下放到地方,因為容易導致不公平。
最後,他提出觀點,需要在必要時在地方安排”第二辦公室”模式,確保政府不遠離人民,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同時避免合併後新的行政中心過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