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剛剛報告了回應選民建議的結果。其中包括對協大興有限責任公司開採礦產——峴港市和旺縣和富村安洲粘土礦後未進行復墾,導致農民田地毀壞的反饋(《青年報》已報道)。
據選民反映,協大興有限責任公司在許可證到期並停止開採後,將機械設備搬離開採地點,但未對失去生產用地的農戶進行補償,未按規定歸還民生道路和進行復墾。
這導致農業用地滑坡情況日益嚴重,影響居民生活。
選民建議市政府採取強硬措施,要求協大興有限責任公司實施環境恢復改造方案,歸還民生道路,進行礦山關閉復墾,確保礦區安全,並對失去生產用地的農戶進行補償。

對此,峴港市農業與環境廳表示,協大興有限責任公司在開採期限結束後,已編制並向該廳提交了粘土礦關閉方案以供審查。
審查後,該廳已發出關於修改補充方案的通知。隨後,該廳兩次發文催促補充完善並提交關閉礦山申請文件,並要求企業認真、緊急執行。
2024年12月2日,企業回覆稱:“公司已破產,目前正在辦理破產手續”。
由於公司未完成礦山關閉、環境及土地恢復責任,原資源與環境廳建議協調處理,原峴港市計劃與投資廳企業註冊處已在國家企業註冊信息系統上發出警告,暫時阻止協大興有限責任公司的解散申請。
2025年5月22日,農業與環境廳主持與相關機構、單位與協大興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工作。公司承諾修改完善礦山關閉方案文件,並重新提交文件供市政府批准作為執行依據。
如果公司不履行承諾,農業與環境廳將考慮處理,具體:
處理違反礦山關閉義務的行為。
報告並建議市政府交由相關機構、單位考慮處理在礦產開採許可證失效後,組織拖延履行礦山關閉、環境及土地恢復義務的情況,根據《礦產法》。同時建議市政府考慮不允許該組織參與任何礦產開採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