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0日,大華縣人民委員會表示已緊急指示要求停止在保祿山口防護林地上超過740平方米的非法建設活動,該區域屬於南華防護林管理局管理的581b小區。
如《青年在線》此前報道,位於20號國道(保祿山口)前線的“偷偷摸摸”建設活動長期進行,結構堅固,包括混凝土基礎、大型支柱、磚牆、鐵皮屋頂等。
整個工程面積完全位於保祿山口防護林地內。
根據大華縣向林同省人民委員會的報告,違規者是N.V.K.先生(居住於胡志明市芽貝縣)。
儘管因佔用防護林地行為在2024年4月被行政處罰4000萬越南盾,但K.先生仍繼續施工,提高地基、建造支柱、改造衛生間、建造防滑坡道…使總使用面積增加到740.6平方米。
在最近的檢查中,大華縣聯合工作組記錄到工程已停止施工,捲簾門緊閉但內部電力系統仍在運行。職能部門也確認了違規現狀並要求停止所有建設活動。

大華縣人民委員會已要求大美鎮人民委員會協調各部門完成處理和程序文件。同時要求南華防護林管理局和大美鎮人民委員會澄清多年來管理鬆散的責任。
自1990年以來,該位置有L.T.T.先生(居住於保祿市)的臨時房屋。從2013年到2019年多次非法修繕和擴建後,當地已記錄違規行為但未徹底處理,導致再次違規。
大華縣人民委員會表示,如果K.先生不自行糾正後果,恢復林地現狀,將強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