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與培訓部公佈一份關於普通教育入學招生規定的通知草案,就高中十年級(中考)招生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草案規定十年級招生可採用直接錄取、考試錄取或考試與錄取相結合三種方式;若採用考試方式,考試科目為數學和語文兩科。

草案對考試安排作出具體規定:語文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數學為90分鐘或120分鐘;考試內容不超過初中階段普通教育課程所要求達到的水平。報考專門高中(chuyên)的學生須加考一門專業科目,每門專業科目單獨命題,內容須能選拔出在該科目上有特長的學生。

草案還規定,由各省市教育與培訓廳為所管理的教育機構組織十年級考試;錄取分數計算方式、錄取分數線確定與公佈原則、補充錄取、複核的期限與程序以及突發情況處理方案,均須在考試組織計劃中具體規定並公開。隸屬教育與培訓部、高校及研究院的普通教育機構如自行組織考試,則按直接管理機構或學校所在地教育與培訓廳的規定執行。

教育與培訓部此前已就這份規定草案徵求各省市教育與培訓廳的意見,此次是進一步面向公眾廣泛徵求意見。同一報道提到,海防市已通知下學年公立高中十年級招生,專業班與非專業班繼續採用考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