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政策包含在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關於支持貸款解決就業問題的報告草案中,針對的是即將被安排、精簡行政機構的勞動群體。

具體來說,貸款資金將從城市預算中提取,並通過胡志明市社會政策銀行分行委託實施。借款人將通過居住地的區、鄉人民委員會確認貸款需求及符合政策享受條件,以信用形式進行審查。

每人最多可貸款300萬越南盾,貸款期限最長10年。胡志明市提議適用由總理規定的相當於貧困家庭貸款的利率(目前為每年6.6%)。然而,在前5年,預算將支持100%的利率。此後如果延遲還款,利率將被計算為貸款利率的130%。

城市計算,300萬越南盾的貸款額度適合投資和運營小型商業模式,如開設咖啡早餐店、雜貨店、技能培訓機構、特產店等。

胡志明市離職員工可申請5年無息貸款300萬越南盾

初期,城市預計約有1,600人將有貸款需求,相當於非專職鄉級離職人員中需要解決就業問題的群體的30%。總所需資金約為510億越南盾。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認為,由於貸款資金可以循環和回收,該政策不會給預算帶來過大壓力。同時,貸款支持為勞動者創造了穩定的心理狀態,鼓勵創業精神,降低失業率,是完善機構精簡後政策的一部分。

此前,城市已對4,819名受精簡影響的幹部、公務員、職員進行了調查。其中,有231人(近5%)有貸款需求以自營生意、生產,以穩定生活。

除了貸款政策外,離職的幹部、公務員、職員還可根據關於精簡編制的第178/2021號法令和關於提前退休的第67/2020號法令享受支持。

特別是對於非專職鄉級人員,當按照兩級行政機構安排離職時,將享受兩項:根據第154/2020號法令的補貼和胡志明市在第50號決議中的特別支持政策。具體來說,離職人員將獲得相當於當前享受的3個月津貼的求職補貼,以及根據社會保險繳納時間計算的離職補貼,每年1.5個月的津貼。

例如,一名非專職鄉級幹部,擔任鄉祖國陣線副主席,具有大學學歷和10年工作經驗,當前享受超過540萬越南盾的津貼。離職時,此人將獲得超過1,600萬越南盾的求職補貼和約8,200萬越南盾的離職補貼,總計近1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