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4日下午舉行小組討論,審議《文化產業發展法》草案。政府總理黎明興在海防市國會代表小組發言時表示,草案提出多項新政策,包括髮展文化生態系統、受控試驗機制、支持創新活動、發展人力資源、基礎設施和文化產業市場。他稱政府將繼續指導起草機構研究國會討論和審查意見,完善草案。
對於受控試驗機制,黎明興表示政府將繼續審查,確保與科技和創新法律統一,並聚焦文化產業特有內容,避免與現行規定重疊。在支持創新和保護知識產權方面,他認為國家投資支持建設創意軟件和知識產權數字平臺是必要的,有助於個人和中小企業開展創意活動、開發文化產品並提升技術可及性。但他同時提出,需明確平臺的形成、管理、運營機制,數據連接共享能力,免費服務範圍及資源來源,以確保政策可行。
黎明興強調,文化產業基礎設施不僅是工程、場地或生產設施,還包括遺產、社區、創意空間、數字基礎設施和文化服務之間的連接。基礎設施可按網絡模式組織,不必地理相鄰,但須在文化資源、產品、服務、基礎設施和管理機制上相互連接。發展須與保護遺產、景觀和環境相結合,符合各地區承載力,並確保社區、藝人和當地創意主體的參與及正當受益。他還認為,吸引藝術家、藝人和專家參與文化產業發展確有必要。
在重點文化市場和產品方面,黎明興評價這是草案的重要政策之一,體現從注重保護文化價值轉向保護與發揮文化價值同挖掘經濟潛力相結合,使文化成為國家重要的內生資源和增長動力。他表示,文化產品價值不僅在於初始產品,還在於衍生開發、知識產權轉讓、市場拓展和形成新價值鏈的能力。例如,一部電影、動畫或電子遊戲可在多平臺、多市場開發,同時促進旅遊、貿易、服務和數字技術等相關領域。他建議優先選擇有重點、有競爭力、能發展成為越南文化產業品牌的文化產品。
在財政和投資支持政策方面,黎明興贊同研究補充特定優惠對象以發展文化產業,但要求仔細審查投資優惠和稅收規定,確保與正在提交國會的法律草案和現行法律統一、同步,正確惠及對象,並與數字技術、科技和創新領域的優惠政策相協調。他確認政府將繼續指導相關機構研究並充分吸收國會代表意見,完善草案,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法律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