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和強坊公安10月25日下午通報,已查明一起停放在路邊、未上鎖汽車內財物被盜案,涉案金額1.33億越盾,並已追回1.232億越盾用於調查。17歲的嫌疑人黃喬盛(Huỳnh Kiều Thịnh,音譯)已被起訴並執行逮捕令,以調查盜竊財產行為。

據和強坊公安初步信息,黃喬盛住在和強坊,因沒有穩定工作、缺錢花銷,產生進入未鎖車門汽車行竊的念頭。10月20日凌晨,他在 núi Thành 街一家網吧打電子遊戲後,步行經過 Tố Hữu 街,發現46歲男子N.H.C停靠在人行道邊、無人看管的43A-632.XX號牌汽車,試拉車門後確認未鎖,遂進入車內翻找。

黃喬盛在車內儲物格發現一個裝有大量現金的塑料袋並將其取走,同時從車主錢包中拿走300萬越盾。他回家清點後確認袋內共有1.3億越盾,合計侵佔1.33億越盾。當天上午,他交給母親2000萬越盾,並花用980萬越盾用於個人開支。

10月21日,和強坊公安確定嫌疑人後通知黃喬盛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他當場承認盜竊行為。公安從其母親處收回2000萬越盾,並起獲其藏匿的1.032億越盾,共追回1.232億越盾。和強坊公安已送達立案決定、對嫌疑人立案的決定,並對黃喬盛執行逮捕令,以繼續依法調查處理。

峴港市公安局表示,此案是對在公共場所停放汽車時保管財物的警示,民眾應鎖好車門、檢查門鎖系統,並儘量避免在車內放置現金和貴重財物,以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