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會議通過的一系列重要決策和法律具有革命性,為國家的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礎,為國家新發展階段的任務指明瞭方向”,陳青敏強調。國會通過了歷史性的決議和法律,為國家的突破性發展創造了條件。
關於修改和補充2013年憲法若干條款的決議
國會通過了關於修改和補充2013年憲法若干條款的決議,為政治體系組織的精簡和地方兩級政府組織模式的完善提供了憲法基礎,該模式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
其中修改和補充了憲法的5/120條款。例如,修改和補充第9條,以確認越南祖國陣線作為全民大團結核心的作用,為政治社會組織和群眾團體由黨和國家賦予任務的精簡提供了憲法基礎。修改和補充第10條,以繼續明確記錄和體現越南工會的地位和作用。
修改和補充第110條,以確認越南的行政單位組織成兩級(包括省、中央直轄市和由法律規定的省、中央直轄市以下的行政單位)。
以及修改和補充第111條,以補充關於特別行政經濟單位的地方政府的規定,由國會在成立特別行政經濟單位時規定。
關於省級行政單位安排的決議
國會高度一致通過了關於省級行政單位安排的決議,同時國會常務委員會已頒佈了34項決議,安排了34個省市的鄉級行政單位。安排後,全國有34個省級行政單位,包括6箇中央直轄市和28個省(減少了29個省,相當於46.03%)和3,321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2,621個鄉、687個坊和13個特別區(減少了6,714個單位,相當於66.91%)。
國會通過了14項法律和2項決議,以實施兩級地方政府組織模式,如地方政府組織法(修訂);公務員法(修訂);國家預算法修訂;監察法修訂;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越南祖國陣線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法;工會法;青年法和基層民主實施法等。
通過這些法律和決議,確保政治體系組織朝著精簡、高效、有效、大力推進分級、分權的方向發展。規定了過渡內容,以解決地方政府模式從三級轉為兩級時出現的問題。

第197、198號決議為國家發展創造突破
本次會議標誌著國會通過了多項重要內容,為國家的突破性發展創造了條件。其中第197號決議關於一些特殊的機制和政策,在建設和組織法律實施中創造突破,以及第198號決議關於一些特殊的機制和政策,發展私營經濟,及時將政治局第66和68號決議制度化。
這被認為是為國家崛起做出貢獻的重要內容,有助於在新時期國家發展需求的法律建設和組織實施工作中創造突破性變化。創造“推力、槓桿、支點”,釋放新的動力,解放資源,發揮私營經濟的生產力。
通過關於在胡志明市和峴港市設立國際金融中心的決議,將為越南與全球金融市場連接提供法律基礎。促進與國際市場的貿易,吸引外國金融投資,創造新的投資資源,有助於越南更深入地參與全球經濟價值鏈,提高越南在國際舞臺上的地位。
重要法律和決議
國會通過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如數字技術工業法;科學技術法(修訂)和創新;原子能法,重點是“鎖定”許多特殊的機制和政策,建設核電站。
這些法律旨在促進科學、技術、創新和國家數字化轉型,發展數字技術工業,提高競爭力和防止落後風險,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確保國防安全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及時應對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
特別是鐵路法(修訂)提出了一系列鼓勵私營企業參與鐵路建設的優惠政策,其中典型的是南北高速鐵路項目。
通過這次修訂,參與鐵路業務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將享受優惠和支持,如免除或減少鐵路用地的土地使用費和土地租金等。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法從2025年7月1日起取消了18項罪名中的8項的死刑。這被視為體現人道主義和人道精神的一步,制度化黨關於繼續縮小死刑範圍的司法改革精神。
國會還通過了關於投資一些重大交通項目的決議,其中特別包括胡志明市環城4路——東南部最長的道路項目。

國會建議政府、各部委、部門和地方在本次會議後立即認真、同步和有效地執行國會通過的各項法律和決議。特別是執行中央和地方關於省市行政單位合併的決議和決定…從7月1日起正式運行兩級地方政府。
國會主席陳青敏
代表何氏同(廣治):
需要立即完成的三組任務

這可能是越南國會有史以來最具歷史意義的一次會議,工作量最大,規模最大。會議結束後,工作量非常大,有三組工作需要立即完成,以便將法律和決議付諸實踐。
首先需要加強對人民、企業和國際社會關於已通過的方針和制度的宣傳,激發對強烈改革的信心。其次是嚴格監督執行過程,及時調整不適合的點,使法律體系更接近人民,更易於理解,更透明。最後是審查公共權力機構的活動,避免“上通下塞”的情況,確保決議真正進入生活。
特別是要避免決議已經頒佈,機制已經寬鬆,制度已經明確,但執行者仍然猶豫,缺乏足夠的法律知識,導致延遲和堵塞。
我們相信,從本次會議的決策中,將開啟一股“新風”,讓國家騰飛,實現新時代快速、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在本次會議上,國會通過了34項法律,佔第十五屆國會17次會議頒佈法律總數的52.3%。國會還通過了14項規範性法律決議,並對6項法律草案提出了意見,大多數通過的法律和決議都得到了國會代表的高度共識。
在本次會議上,國會還決定縮短第十五屆國會和2021-2026屆各級人民委員會的任期。通過成立國家選舉委員會的決議,選舉主席,批准副主席和委員會成員。這些是重要的決策,體現了為2026年3月的選舉所做的主動和充分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