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已向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VMS)清潔電力項目發出有條件批准,允許最多從越南進口1.3吉瓦可再生能源電力。相關文件於10月26日在新加坡國際能源周(SIEW 2026)開幕式上交換,新加坡能源、貿易和工業事務部長陳詩龍、馬來西亞副總理兼能源轉型與轉型部長法迪拉·尤索夫、越南財政部副部長高英俊等在場見證。
據越南石油技術服務股份總公司(PTSC)總經理陳湖北介紹,該項目在東南亞尚無先例,現有模式多為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新加坡的雙邊合作;VMS三方模式需經過三國海域,投資額約100億美元,項目建設期至2034年,預計發電約30年。按擬議模式,越南生產的可再生電力經馬來西亞輸送,馬來西亞既接收並消納部分電力,也承擔從越南向新加坡的跨境中轉。
陳湖北表示,這是越南的重大機會,項目將形成從越南延伸的輸電主幹網,不僅連接越南、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也可供其他國家接入。他稱,11月PTSC將在越南大陸架開展勘測,隨後完成技術設計並制定融資方案;第一階段最終投資決定(FID)預計2029年作出,首批三國跨境清潔電力預計2035年實現。
陳湖北還提出,該項目屬於多邊項目,需要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三國政府間協議,並需升級各國之間的發電與輸電基礎設施,以滿足未來需求。新加坡此前於2023年向從越南進口1.2吉瓦風電的項目發出有條件批准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