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民航局在發給各航空公司及相關單位的公文中提出,要求在內排機場發生兩架飛機相撞事件後加強航空安全保障工作。
民航局要求各單位迅速並嚴格執行各項規定和操作程序;嚴格遵守關於航空人員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的規定。
對於飛行員,必須全面理解和嚴格遵守標準操作程序(SOP),特別是在飛行的重要階段,包括飛機滑行、起飛、降落。
飛行員必須在每次飛行前進行滑行道會議,使用更新的機場資料,並在滑行過程中明確機組人員的具體任務分工;加強飛行中的檢查、評估、內部監督工作,並重新審查操作程序,以不斷提高安全保障工作。
在滑行過程中,飛行員必須加強觀察,主動識別關鍵交叉點、狹窄滑行道或高活動密度區域。如果對周圍障礙物的安全距離有疑問,必須立即停止移動並通知空中交通管制。
飛行員必須執行“聽-複述-確認”空中交通管制員的指令,以確保正確遵守指令。如果指令內容不明確,機組必須在執行前與空中交通管制員確認。
飛行員只能執行與飛機運行安全相關的工作,不得使用個人設備拍照、錄像等。
對於空中交通管制塔臺的空中交通管制員,必須確保全面觀察和監督飛機運行過程中的所有活動;有效使用輔助設備、地標、地形相關標記來確定飛機的位置、移動方向、安全距離,以及時發現和處理突發、異常情況,特別是飛機違規停放、滑行路線不符合指令等情況。
空中交通管制員必須嚴格執行“集中聽、完整複述、正確及時執行”機組指令。當發現複述錯誤或懷疑飛行員未清楚理解指令內容時,空中交通管制員應重複兩次以強調,確保飛行員在執行前正確理解指令。
對於機場運營商,民航局要求加強對機場標誌、引導線、燈光系統的檢查和審查,以確保系統的準備程度,保障運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