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仍擔憂土地使用費過高,原因何在?

此前,在7月3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土地管理局(農業與環境部)的領導表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費正在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收取。然而,該部門將與財政部就土地價格進行交流。

讀者黎泰分享:“這項規定與購買自己土地時轉讓土地使用權有何不同,建議提高農業用地價格或降低當前住宅用地價格”。

同樣觀點,讀者雄表達:“祖父母開墾的土地用於種植作物、生活,留給子孫後代,拆遷補償是正確的,但人民轉讓土地使用權卻要支付比購買土地更高的費用?”

“從園地轉為住宅用地的價格對農村地區來說太高了。希望相關部門考慮為貧困人民創造條件,讓他們有機會一生中擁有自己的土地。一生開墾土地謀生,而他們卻沒有錢進行轉換,轉換價格又高,無異於花錢買地”,讀者黎氏泰河留下評論。

與此同時,讀者平希望:“需要有一個機制,對尚未擁有住宅用地的家庭免除或徵收很少的稅。例如,每個家庭被分配10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在轉換用途為住宅用地時免除或減稅”。

讀者範成則“建議允許人民在紅皮書上記錄土地使用用途轉換的債務,直到轉讓時才需要向國家繳納”。

“我建議土地價格按照市場價格,那麼農業用地也應該按照市場價格。為什麼會有同一塊土地,100平方米的農業用地只能兌換1平方米的住宅用地?”,賬戶****@gmail.com留下評論。

讀者賬戶skyn****@gmail.com獻策:“提高農業用地價格接近市場,不適用於一些專門種植區域,不影響糧食安全。將實現以下一些好處:

1. 當人民轉換用途時,由於差異幅度不高,支付更少。

2. 當拆遷補償時,人民也能受益,有資本謀生。

3. 職能部門在實施項目時也更便利。

4. 研究必須按照路線圖繳納農業用地使用稅,而不是像現在完全免除,但不能突然增加,以便人民有所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