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社交媒體上發佈了一段視頻,顯示一名女孩站在河內市富美興區(Phạm Hùng)的人行道上等車。隨後,這名女孩與一名賣茶的婦女發生了爭執。
當兩人發生輕微推搡,賣茶的婦女踢了站在人行道上的女孩的行李箱時,衝突變得緊張。
富美興區警方正在處理這名賣茶婦女因認為“站到了賣貨的地方”而在美亭車站趕女孩離開人行道的事件。
7月8日,富美興區(河內)警方決定對在富美興路上侵佔人行道經營的婦女處以25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
從賣茶阿姨趕女孩離開人行道的事件出發,許多意見建議職能部門嚴肅處理侵佔人行道和不文明行為,以警示公眾,恢復公共秩序。
TS Nguyễn Hữu Nguyên已向《青年在線》分享了更多觀點和建議,以整頓這種情況。
大家都知道,也理解“人行道是給行人走的”,但目前許多地方的人行道並非如此。
上述功能只有在城市的人口和車輛數量與規劃相適應時才能實現。
在“超級城市”、人口和交通超負荷的條件下,這一功能並不像廣大市民所期望的那樣。
此外,在一部分生活困難的市民和交通擁堵的壓力下,一些地方被迫在一段時間內接受上述現狀的存在,人行道上有三種活動形式。
那就是人行道既給行人走,也給摩托車停放,還給小買賣、街頭小販。
然而,人行道的使用情況越來越複雜,甚至有些地方失控。職能部門也多次出動執行“道路暢通,人行道開闊”的行動,但未能長期維持秩序。
面對上述現實,一些地方,如胡志明市,已經尋找解決方案,接受“多功能”人行道的概念。據此,規定部分人行道面積用於行走、停車和買賣,同時也規定使用人行道需付費。
這一主張得到了人民的同意和支持。實施初期,一些地方出現了積極的轉變。然而,運行一段時間後,又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複雜的問題,包括人行道上使用對象之間的衝突。
這種情況不僅發生在河內的“人行道上踢行李箱”事件中,而且幾乎發生在全國許多大城市,以不同形式的衝突出現。
看到這些畫面,大家都認為這是不可接受的文化表現,非常值得強烈批評。
從法律角度看,這是侮辱他人的行為,需要嚴肅處理…
更重要的是找出直接原因和具體制裁措施並不太難。但更難的是找出深層次原因和根本解決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行道沖突的情況。
主要原因可能是人行道使用規定不明確,使得一些本來就貪婪、喜歡爭奪的人誤以為自己有權使用比規定更寬的人行道。
與此同時,違規時的制裁規定可能不夠具體,不夠威懾力,使得違規者不怕被罰。
上述原因也是不難實施的解決方案。如今,各地完全有能力安裝攝像頭,監控人行道上的活動。
然而,最難的問題仍然是:誰來檢查、處罰,以及處罰後如何控制和處理再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