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龍省建設廳於7月9日表示,已提交方案,改造、修繕公務住房和宿舍,併為來自前兩個省——檳椥和茶榮的1,895名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在合併後製定住房支持政策。
其中,有266名是廳級副職及以上領導,屬於安排公務住房的範圍。然而,目前該省只能為114人安排住所。
建設廳正在對位於阮惠路的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舊)宿舍和位於潘廷逢路的公務住房進行改造,以便為另外67人安排住所。儘管如此,仍有85名領導的住所短缺。
對於其餘的1,629名幹部,目前住宿需求非常大,而滿足能力有限。工會賓館、職業培訓和農民支持中心等設施只能為76人安排住所。另外七個設施被提議改造,預計可以滿足另外329人的需求。這樣,仍有約1,224人的住所短缺。

因此,建設廳提出了兩個方案,為合併後的幹部提供住所和交通費用支持。方案一,廳級領導在前三年免收公務住房租金(僅收取水電費),之後按規定的單價的50%收取。如果沒有公務住房,預算將在三年內每月支持150萬越南盾,並安排專用車輛服務於工作。
對於其餘幹部,如果被安排住宿,前三年免收租金,之後按公寓平均租金的50%收取。如果住所不足,省將在三年內每月每人支持100萬越南盾,同時每週組織一次集中接送服務。自備交通工具的人將按標準報銷費用。
方案二,省按照財政部規定的住宿補貼的50%提供支持,相當於廳級領導在三年內每月330萬越南盾。對於其他幹部,支持標準為住宿補貼的30%,相當於每月220萬越南盾。
永龍省正在徵求相關廳局的意見,然後提交省人民委員會審議,批准正式的支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