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不低,為何仍無法'治理'噪音?

如《青年在線》報道,安美旅遊村(會安東,峴港市 – 前為會安市的錦洲)的許多居民憤怒地表示,酒館散佈“拉糖”喇叭唱卡拉OK日夜不停,造成劇烈噪音,破壞了寧靜的氛圍。令人擔憂的是,這種噪音將影響旅遊環境。

在順化,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新成立的鄉、坊規定居民區的安靜時段,動員居民簽署不製造噪音、維護治安秩序的承諾書。

TS Cao Vũ Minh已向《青年在線》投稿,分享了可能“治理”噪音的措施。

噪音汙染不僅僅帶來麻煩。這種噪音汙染還是對人類健康造成長期危害的原因。

常見的噪音汙染源包括:汽車喇叭、建築工地的混凝土切割、居民區的卡拉OK、時裝店的廣告喇叭、電器超市等。

城市居民在休息時間本應享受寧靜,卻不得不忍受超標的噪音。製造噪音的人若無其事,而“受折磨”的人則默默忍受。

許多情況下,人們輕易放過,“算了”,因為如果反映,他們可能會遇到危險。

有些案件故意造成傷害,破壞財產,擾亂公共秩序,甚至當受害者對卡拉OK造成的噪音、喧鬧提出意見時,發生了殺人事件。

在越南,根據國家噪音技術標準,對於特定區域(從醫療中心、圖書館、幼兒園、學校、教堂、寺廟的圍欄區域及其他有具體規定的區域),允許的聲音從6點到21點為55dB;從前一天的21點到第二天的6點為45dB。

對於普通區域(公寓樓、巷子裡的房屋、度假村、旅館、行政辦公室等),允許的聲音從6點到21點為70dB,從21點到第二天早上6點為55dB。

然而,從規定到實際行動還有一段距離 – 儘管法律制裁措施並不缺乏。

根據2022年第45號法令,違反居民區噪音規定的行為,根據超過標準的dB水平,最低可罰款100萬越南盾,最高可罰款1.6億越南盾。

根據2021年第144號法令,從前一天的22點到第二天的6點在居民區、公共場所製造喧鬧、嘈雜的行為將罰款50萬到100萬越南盾。

對於汽車,從前一天的22點到第二天的5點在人口密集區、醫療機構使用喇叭的行為,根據2024年第168號法令,將罰款40萬到60萬越南盾。

由此可見,我國對噪音汙染行為的處罰制度非常多樣化,並且容易成為處理違規行為的工具。

然而,根據職能部門的統計,與交通、建築、稅收等其他領域的行政處罰決定相比,關於噪音的行政處罰決定比例非常少。

順化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芳在兩級政府開始運作後,立即指示各鄉、坊領導迅速建立安靜時段,解決噪音汙染問題。雖然這只是初步措施,但這一措施得到了許多意見的支持。

從法律角度看,關於噪音的法律規定已經存在。處罰規定也已經存在。剩下的問題是如何組織實施,使“安靜時段”真正成為現實,而不是紙上談兵。

如果能夠做到這一點,不僅順化市,這一合理規定很可能在其他地方推廣。

與一些國家的罰款金額相比,我國(對於噪音違規行為)的最高罰款金額並不低。問題是我們尚未全面實施解決方案,將法律帶入生活。

也許是時候更嚴格地推進噪音管理措施了。要做到這一點,教育、普及、提高認識以改變居民的習慣非常重要。

但更重要的是,各級政府需要適當關注,明確噪音是對社區的威脅,而不是日常習慣。

從正確的認識到堅決的行動,執法部門需要加強對噪音汙染違規行為的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