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記者因使用假證件被捕

7月11日,河靜省公安信息顯示,河靜省公安安全調查機構已對黎有玉提起訴訟,並下令暫時拘留,以調查“使用機關、組織的假證件”行為,根據刑法第341條。

據調查機構稱,黎有玉(44歲,居住在河靜省嘉漢鄉)是電子雜誌《品牌與產品》的記者。同時,他也是國際勞務輸出公司LETCO集團的共同所有者,公司位於河靜省成仙坊。

目前,河靜省公安安全調查機構正在繼續擴大調查此案。

任何機關、組織、個人、企業是黎有玉的受害者,請聯繫河靜省公安安全調查機構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