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1日上午公佈《教師法》的新聞發佈會上,教育與培訓部副部長Phạm Ngọc Thưởng表示,國會已規定“教師工資在行政事業工資等級體系中排名最高”。國會同時授權政府規定教師工資政策。
“這是政府調整教師工資,確保其排名最高的重要依據”,Thưởng先生說。
教育與培訓部正在緊急完善規定教師工資、津貼、支持制度、吸引政策的法令草案,以便與《教師法》同步生效。其中,政府將重新調整一些教師職位的工資表,如幼兒園、普通教育、大學預科、職業教育的IV級教師。新工資將確保教師的生活水平,幫助他們安心工作,為教育事業做出貢獻。
此外,教師還可以享受特殊津貼、責任津貼、優惠、困難地區補貼、工齡補貼、流動補貼、融合教育補貼等。

對於合同制教師,Thưởng先生認為,“教師工資在行政事業工資等級體系中排名最高”的規定將是計算協商工資的依據,保障他們的權益,幫助他們獲得與努力相稱的收入。
目前,合同制教師的協商工資通常僅為正式教師的60-70%,但他們仍需準備教案、講義,確保教學質量。
對於增加教師工資是否會減少補習現象的疑問,Thưởng先生重申了“不禁止補習,只禁止無組織、不合規定的補習”的觀點。教師不得為自己直接教授的學生補習。
收入問題只是教師參與補習的原因之一,因為許多教師補習不收費或僅象徵性收費。“因此,問題在於按規定管理補習。教師需要公開、正當地補習,不要讓人誤解為使用各種手段強迫學生”,Thưởng先生分享道。
6月16日上午,國會通過了《教師法》,規定教師在行政事業工資等級體系中工資最高。根據法律規定,他們還可以享受職業優惠津貼和其他津貼,具體取決於工作性質和地區條件。
享受更高工資和津貼政策的對象包括:幼兒園教師;在少數民族、山區、邊境、海島地區工作的教師;在特別困難條件下工作的教師;在特殊學校教學的教師;實施融合教育的教師;或在一些特殊行業、職業中教學的教師。
在特殊行業、職業中工作的教師,如果政策重疊,將享受現行政策中的最高水平。
從2024年7月起,教師固定工資將按234萬越南盾的基本工資計算。據此,III級幼兒園教師是收入最低的群體,根據級別,月薪從約490萬到超過1140萬越南盾不等。
小學、初中和高中I級教師收入最高。其中,工資係數為6.78的人月薪近1600萬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