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正在由教育部徵求意見,其中提議國家創造條件讓職業培訓機構組織科學研究、應用科技、創新;結合培訓與研究、生產、經營和服務以提高教育效果。

在第41條中,草案提到了促進國際合作、優惠和吸引職業教育領域外國投資的政策;支持國內機構提供海外培訓服務。國家還優先安排經費,支持教師和講師參與國外重點領域、新技術領域的培訓和培養,服務於國家發展戰略。

草案允許職業培訓機構吸引外國或定居國外的越南高學歷講師、專家、科學家參與教學和科學研究。

據教育部稱,新政策旨在制度化中央的結論91,專注於現代化職業教育和提高培訓機構的科研潛力。

職業培訓機構可獲優惠以進行科學研究

草案指導職業教育發展朝著開放、靈活、融入和與勞動力市場相結合的方向發展。目標是調整行業結構,提高人力資源質量,特別是在高科技和數字經濟領域,如人工智能、數據科學、半導體、新材料。

教育部評估當前職業教育在行業結構、培訓水平上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未能滿足生產、經營對高質量技術人才的需求,特別是在重點經濟領域。高科技領域的培訓,如微芯片製造、生物學、新材料,還缺乏主動性和根本解決方案。

因此,此次法律修訂的一個主要方向是優先資源,以同步發展職業教育,從團隊、基礎設施到培訓計劃,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科技革命。

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預計將於2025年10月在第10屆會議上提交國會討論並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