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提議試點公寓短期租賃

關於公寓中的短期住宿活動,胡志明市建設廳剛剛提交了一份長達28頁的報告,關於這一模式以及管理解決方案的提議。

根據建設廳的提議,試點項目將允許在技術系統保障、按照有權機關批准的設計文件建設的公寓樓中,以短期住宿形式出租公寓。

參與試點的業主必須滿足一些條件,如通過公寓業主會議,包括增加的管理運營費用。

公寓業主需要向地方政府、管理委員會和建築運營單位註冊使用目的。

此外,房東有義務申報租客的住宿信息,確保遵守旅遊、居住、稅務、消防和保險的規定。租賃活動還必須確保安全、秩序、環境衛生,並不影響其他居民的權益。

如果公寓業主違反上述規定,將受到行政處罰,如果多次違規,可能會被暫停試點。

關於長期解決方案,試點階段結束後,胡志明市將評估該模式的效果和影響,作為調整和補充《住房法》、《旅遊法》等法規的基礎。

此外,該廳還表示,試點旨在建立與提供共享經濟模式的企業如Airbnb、Booking、Agoda等的合作機制,以追蹤住宿信息、控制住宿活動,並補充租客不遵守規定時的處理規定。

為了統一實施,建設廳提議由胡志明市旅遊局、公安局、科技廳共同主持制定評估標準和實施指南。旅遊局還被指派完善共享經濟發展方案,在旅遊住宿領域,為這一活動提供法律和實踐基礎。

此前,胡志明市已頒佈了關於管理和使用公寓的第26號決定,其中規定公寓只能用於居住目的,不得按小時或按日出租。然而,這一規定遭到了提供短期住宿服務的各方以及許多專家、企業協會的反饋。

許多專家提議,胡志明市應研究管理這一業務模式的規定,進行試點,以增加預算收入,發展旅遊,並協調公寓業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