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時國家土地管理領域工作指導手冊》中,農業與環境部提出了6個步驟,用於辦理土地交付、土地租賃、土地使用目的轉換手續,適用於不通過土地使用權拍賣、不通過投資者選擇招標進行土地交付、土地租賃的情況;通過投資者選擇招標進行土地交付、土地租賃的情況;土地交付與森林交付;土地租賃與森林租賃;土地使用期限屆滿時的土地使用延期。
第一步,申請人將文件提交至公共服務行政中心。提交文件時,提交人可以選擇提交文件副本並出示原件供接收官員核對,或提交文件原件,或提交已公證的文件副本。
如果以在線形式提交文件,則文件必須從原件或已公證、認證的副本數字化。

公共服務行政中心接收文件後,負責將文件轉交給鄉村級的農業與環境專業機構。
第二步,鄉村級的農業與環境專業機構將指派土地登記辦公室或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提供土地數據庫信息,對於文件齊全且有效的情況,製作地塊地籍圖摘錄。
隨後,鄉村級的農業與環境專業機構將指導申請人補充地塊地籍測量,對於尚未有地籍圖的地塊,或重新制作文件,或補充文件並重新提交給鄉村級的農業與環境專業機構,對於文件不齊全、無效的情況。
鄉村級專業機構繼續審查、檢查文件;實地檢查;對於土地交付與森林交付的情況,檢查文件與預計交付的實地現狀;對於轉換專門種植水稻的土地使用目的的情況,檢查地表使用方案(如果有)。
同時,鄉村級專業機構主導,協調相關機構確定免繳土地使用費、土地租賃費的情況(如果有)。
鄉村級專業機構還將負責完善文件,提交給鄉村人民委員會主席,包括:草案報告、土地交付、土地租賃、土地使用目的轉換決定草案;土地使用延期決定草案;地籍圖摘錄或地塊地籍測量;申請單。
第三步,鄉村人民委員會主席審查並頒佈土地交付、土地租賃、允許土地使用目的轉換、土地交付與森林交付、土地租賃與森林租賃的決定,或頒佈土地使用期限屆滿時的土地使用延期決定。對於土地使用人必須繳納土地使用費、土地租賃費的情況,還需執行以下步驟。
第四步,如果土地使用人必須按照土地價格表繳納土地使用費、土地租賃費,鄉村級專業機構將財務義務確定信息轉交給稅務機關。
此時,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確定應繳納的土地使用費、土地租賃費;對於在基本建設期間免繳土地租賃費後幾年內免繳土地租賃費的情況,確定應繳納的土地租賃費。
隨後,稅務機關發佈土地使用費、土地租賃費繳納通知,發送給土地使用人以繳納費用。稅務機關確認完成繳費並通知鄉村級的農業與環境專業機構。
如果土地使用人必須按照具體土地價格繳納土地使用費、土地租賃費,鄉村級的農業與環境專業機構負責組織土地價格確定,然後提交鄉村人民委員會主席頒佈土地價格批准決定。財務義務繳納步驟與上述情況相同。
第五步,鄉村級的農業與環境專業機構簽署證書並將文件轉交給土地登記辦公室或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以更新、修正土地數據庫、地籍文件。
鄉村級專業機構組織實地土地交付或土地與森林交付,並向土地使用人交付證書,土地使用期限屆滿時的土地使用延期情況除外。
第六步,土地登記辦公室或土地登記辦公室分支機構更新、修正土地數據庫、地籍文件;對於申請土地使用延期不要求新發證書的情況,確認已發證書上土地使用期限的變更,並將文件轉交給接收機構以返回結果。
屬於投資政策批准、投資者批准範圍內的土地使用目的轉換文件組成包括:申請表;對於轉換專門種植水稻的土地使用目的的情況,地表使用方案;投資項目批准文件副本、投資政策批准決定、根據公共投資法、投資法規定的投資政策批准同時批准投資者的決定;對於公私合作模式的投資項目,投資者選擇結果批准文件(如果有)。
處理期限自收到齊全有效文件之日起不超過15天。對於山區、邊境、島嶼、經濟社會條件困難、特別困難的鄉村,時間不超過2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