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內容是在公安部正在徵求意見的《網絡安全法》(修訂草案)中提出的。草案是在2015年《信息安全法》和2018年《網絡安全法》的基礎上制定的,旨在完善網絡安全領域的法律框架和組織結構。

在第13條中,草案規定了國內外企業在越南提供電信、互聯網及網絡增值服務的責任。據此,企業在用戶註冊數字賬戶時必須驗證用戶信息,保護賬戶安全,並在公安部網絡安全專職保護部門通過書面、電子郵件、電話或其他形式提出要求時,有責任提供用戶信息。

電信運營商還必須在收到請求後24小時內阻止、刪除違法信息、服務、應用;同時保存系統日誌以便調查和處理違規行為。

公安部表示,近年來的實踐表明,網絡空間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民合法權益構成了許多新的威脅。其中,網絡攻擊、網絡間諜活動以及越南國家秘密洩露和丟失事件日益複雜,嚴重影響國家安全。

黑客使用多種狡猾手段,不斷升級和改進惡意代碼,對越南的機構、組織和企業進行網絡攻擊。主要目標是中央機構和重要企業集團的信息網絡系統;不僅是為了收集情報、國家秘密、越南的外交、安全、國防政策,還準備在必要時進行間諜活動和破壞性攻擊。

公安部提議電信企業提供違規用戶信息

每年,網絡安全與高科技犯罪預防局(A05)發現超過2600個使用“.vn”域名的電子門戶網站被黑客攻擊,界面被更改或插入惡意代碼。有數十起國家秘密文件洩露事件,涉及數百份文件和數百TB的數據被竊取。

公安部還警告稱,超過7500個傳播有害信息的來源吸引了超過8300萬次的訪問和互動,主要集中在攻擊和破壞政策、煽動大型活動和節日期間的人群聚集。一些保險和房地產團體被反動組織利用進行歪曲和擾亂。

在此背景下,公安部認為需要繼續完善制度和法律政策,以增強網絡安全管理、預防網絡犯罪、高科技犯罪和保護個人數據的國家管理效果。

修訂《網絡安全法》也是為了執行中央關於機構調整的第18/2017號決議。據此,網絡信息安全的保障任務從信息通信部轉移到公安部。因此,合併兩部法律並進行同步修訂是必要的,以確保執行的統一性和連續性。

政府預計在今年年底的第10次會議上提交國會審議並通過《網絡安全法》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