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泰居民區案:前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被判2年監禁

經過審議,同奈省人民法院於7月24日下午對前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武文戰進行了缺席審判,判處其2年監禁。

武文戰被指控違反土地管理規定,涉及福泰居民區項目(原邊和市)。

據悉,武文戰因正在被公安部調查的另一案件而被拘留,因此請求在法院宣判時缺席。

在涉及福泰居民區項目的案件中,審判委員會認為,作為負責土地領域的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武文戰未按照《土地法》的規定指導收回土地。

被告未指導相關諮詢機構以及職能部門為被告提供諮詢,反而批准同意黃煌公司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個人,對國家近9公頃土地的處理不符合法律規定,給國家造成790億越南盾的損失。

審判委員會認為,武文戰的行為對社會構成危險,侵犯了國家的經濟和土地管理利益,其行為為其他被告團伙侵佔國家資金創造了條件,導致國家預算流失,失去了人民和國家管理機構的信任。

因此,需要給予相應的刑罰以改造和威懾被告。

然而,考慮到事件被發現後,武文戰已堅決指導收回財產,彌補後果,誠實交代,悔過自新,本人在工作中有許多成績,為同奈省在土地領域做出了貢獻,被告是烈士子女…因此,審判委員會決定對武文戰判處上述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