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出臺優惠政策吸引企業參與舊公寓改造

7月24日下午,在第二屆會議上,胡志明市人民議會第十屆會議通過了關於規定參與舊公寓改造、重建項目的投資者的優惠和支持機制的決議。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胡志明市黨部第十次大會的決議提出了到2020年拆除並投資新建至少50%的474棟1975年前建造的舊公寓的目標。然而,目前的進度仍然緩慢,未能達到提出的要求。

因此,需要儘快頒佈關於優惠和支持機制的決議,以鼓勵投資者參與公寓改造和重建項目。

胡志明市將支持項目範圍內基礎設施投資的50%,但每個項目不超過100億越南盾。

支持的基礎設施包括:連接項目的交通系統、供電和公共照明系統、通信系統、供水和排水系統、汙水處理、固體廢物管理和公共衛生系統。不適用於公寓建築內部的基礎設施部分。

同時,支持50%的搬遷費用,根據有權機關的強制搬遷決定,以減輕投資者的初始成本負擔。

胡志明市出臺優惠政策吸引企業參與舊公寓改造

在會議上,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還通過了關於支持城市秩序管理隊合同員工和紅十字會編制指標內因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模式而離職的合同人員的支持制度的決議。

自2025年7月1日起,區級停止運作,導致經濟-基礎設施-城市部門和區級紅十字會不再運作。

為了保障這些人員的權益並認可他們的貢獻,胡志明市將提供3個月的現行工資/薪酬補助以尋找新工作,併為每工作年提供1.5個月的現行工資/薪酬補助。

胡志明市約有703名區級城市秩序管理隊合同員工和154名區級紅十字會編制指標內的合同人員。胡志明市預計將支出超過1750億越南盾以支持這些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