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中央執行委員會,總書記蘇林簽署頒佈了第十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的第69號決議。
根據決議,中央執行委員會基本統一了包括第十四屆黨代會人事工作方向在內的各文件內容,包括第十四屆黨中央正式委員的結構分配方向、數量。
標準、結構、數量及分配原則參加黨的第十四屆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
政治局根據中央的討論意見,政治局的報告、解釋,指導完善、頒佈上述文件並組織實施。
中央就補充規劃政治局、書記處第十四屆2026-2031任期人事提出意見。
同意合併三個報告的主旨,包括政治報告、經濟社會報告、黨的建設工作和黨章執行情況總結報告(黨的建設內容)。
通過提交黨的第十四屆全國代表大會的各文件草案基本內容,包括提交黨的第十四屆全國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草案。
關於越南過去40年社會主義導向革新事業的理論和實踐若干問題總結報告草案。黨章執行情況總結報告草案。
政治局根據中央的討論意見,政治局的報告、解釋,指導文件小組、經濟社會小組和黨章小組吸收、完善上述文件草案,按規定徵求2025-2030任期各級黨代表大會意見。
中央執行委員會基本統一政府黨委關於從實際執行中央決議、結論中提出的若干新問題的建議內容。
包括第十三屆黨中央關於繼續革新、完善體制、政策,提高土地管理使用效力和效率,為將我國發展成為高收入國家創造動力的第18/2022號決議。
第十三屆黨中央關於在新階段繼續建設和完善越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第27/2022號決議。
第十一屆黨中央關於在社會主義導向市場經濟和國際一體化條件下基本、全面革新教育培訓,滿足工業化、現代化要求的第29/2013號決議。
第十二屆黨中央關於繼續革新公立事業單位組織管理制度,提高質量和效率的第19/2017號決議。
第十三屆黨中央第六次會議關於“2021-2030時期國家總體規劃方向,展望至2050年”的結論。
政治局根據中央的討論意見和政治局的報告、解釋,指導完善、統一組織實施。
必要時,為主動及時解決出現的障礙,政治局決定若干屬於中央決定權限或與上述中央決議、結論內容不同的新內容,以確保國家穩定、發展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在最近的會議上報告。

決議明確指出,中央以撤銷黨內一切職務的形式對阮春福、武文賞、王廷惠、黎明凱執行紀律。對阮氏金燕開除黨籍。
同意杜德維辭去第十三屆黨中央委員職務,和武志公辭去第十三屆黨中央候補委員職務。
就人事提出意見,供政治局決定介紹第十五屆國會批准2021-2026任期農業與環境部部長職務。
決議明確指出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已審議、就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執行第18號決議結果的報告;關於籌備黨的第十四屆全國代表大會工作的報告;2025年上半年國家情況提出意見。
關於政治局自中央第十一次會議至第十二次會議期間已解決的重要工作和至第十三屆中央第十三次會議的一些重點任務。
關於自中央第十一次會議以來世界、地區形勢的新發展和我們的觀點、主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