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監察部門對峴港11個效益不佳、可能造成浪費的項目進行監察

在當地,政府監察部門對5個項目進行了監察,城市監察部門對6個項目進行了監察。

具體由政府在峴港實施的監察項目包括:

南安度假區(規模近985公頃);河春生態城市項目(超過426公頃);河貴-同諾沿河城市項目(近508公頃);關南-水秀生態城市項目(面積381公頃);富嘉盛投資商業住宅有限公司的商業服務、公寓和住宅綜合體項目(近8.7公頃)。

政府監察部門對峴港11個效益不佳、可能造成浪費的項目進行監察

地方政府監察的6個項目:

峴港信息技術區項目-第二階段(規模341公頃);使用2019-2020年中央預算資金的廣南省農村電網小項目;延長陳興道路(從第4區-新城市區到X4分區-和亥2安置區);和蓮5安置區技術基礎設施;福禮2安置區技術基礎設施;黎仲晉路(從已施工路段到福禮6區)。

根據政府監察部門,對存在困難、障礙、進度緩慢、積壓、拖延、效益低、可能導致損失和浪費的工程和項目進行專題監察,旨在確定工程和項目的困難和障礙原因;發現政策和法律的限制和不足,提出修改、補充和完善建議;確定責任並提出處理違法行為(如有)的建議。

在此基礎上,向政府總理報告存在困難和障礙的工程和項目的專題監察結果,作為有權機關考慮、處理、解決的基礎,避免損失和浪費,有助於疏通資源,促進經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