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司法部公佈了審查修改10部與公共安全秩序相關法律的檔案。該法案由公安部主導起草。
在修改和補充的法律中,有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經營運輸的汽車必須安裝行車監控設備;載客8座及以上(不包括駕駛員座位)的汽車、牽引車、救護車必須安裝行車監控設備和駕駛員圖像記錄設備。
而在修改和補充的法案中,公安部提議補充規定經營運輸車輛必須安裝駕駛員圖像記錄設備。
內部運輸車輛必須安裝行車監控設備和駕駛員圖像記錄設備;載客8座及以上(不包括駕駛員座位)的經營運輸汽車必須安裝載客艙圖像記錄設備。
公安部解釋這一規定旨在確保經營運輸車輛和內部運輸車輛得到更嚴格的管理,服務於預防和發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工作。
如監督駕駛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行為(駕駛時使用手機、電子設備,超載,不繫安全帶,雙手離開方向盤,用腳控制方向盤等)。
發現違反公共安全秩序的行為(乘客與駕駛員之間的暴力行為等),追蹤經營運輸汽車上的犯罪分子。
此外,根據現行規定,經營運輸汽車駕駛員每天的駕駛時間不超過10小時,每週不超過48小時;同時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
在提交司法部審查的法案中,公安部正式提議修改為規定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駕駛員每天、每週的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執行。
這樣將取消“每天不超過10小時,每週不超過48小時”的規定。
公安部解釋這一提議時表示,根據運輸協會和經營運輸企業的建議,現行法律對每週駕駛時間和連續駕駛時間的規定與區域內一些國家的普遍規定不符。
同時,這給運輸活動和企業的駕駛員安排帶來了困難,難以滿足法律規定的要求。
此前與《青年在線》交流時,越南汽車運輸協會主席阮文權及多位專家、企業主、駕駛員都對公安部的這一提議表示贊同和興奮。
另一內容,現行法律規定,駕照發放不符合規定將被吊銷。
在法案中,公安部提議補充規定“通過欺詐手段獲得、更換、補發駕照的人”將被吊銷駕照。
公安部表示,這是為了嚴格管理駕照的發放、更換、補發,因為近年來買賣駕照現象普遍,且存在使用假駕照更換、補發駕照的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