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1日,新富龍社(胡志明市)公安力量仍在與胡志明市公安刑事警察局(PC02)配合,暫時拘留陳英勇(31歲,胡志明市居民)以建立檔案,調查其搶劫財產的行為。
陳英勇被確認為大膽進入位於胡志明市新富龍社(原平政縣富龍B社)第4區武文雲路的金髮源3金店進行搶劫的人。
在公安機關,英勇初步供認由於近期沒有穩定的工作,債務堆積,因此去典當了筆記本電腦和手機。
到了支付利息和贖回的期限,英勇沒有錢,想不開決定搶劫金店賣掉以獲取週轉資金,結果被逮捕。
此前,大約7月29日11:50,英勇戴著口罩,騎著遮擋車牌的摩托車來到位於新富龍社(原平政縣富龍B社)的金髮源3金店。
這時,英勇走進店裡假裝詢問並拿起一枚價值約3500萬越南盾的金戒指查看。
站了一會兒思考後,英勇突然拿起戒指跑出店外,發動摩托車逃跑。
金店的女員工立即追出店外,衝上前抓住劫匪的衣領。然而,對象在將女員工拖倒在地後加速逃跑,女員工手腳擦傷。
接到報警後,新富龍社公安與PC02力量迅速趕到現場取證,調取安全攝像頭,追查嫌疑人。
經過24小時的追查,躲藏在舊新富郡新山二坊的嫌疑人已被公安配合逮捕。
這一戰果是新富龍社公安與PC02高度責任感、機智配合的結果,在短時間內,幹部、戰士們迅速調查、成功追捕對象,為維護治安秩序、為人民帶來安寧做出了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