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社會住房發展:提高支持水平,簡化手續

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剛剛頒佈了實施第34號指示(2024年5月24日)的計劃,關於加強黨在新形勢下對社會住房發展工作的領導。

社會住房發展是優先任務

該計劃的目的是發揮各級黨委、黨組織的作用,國家機關的責任,動員整個政治體系的力量,提高胡志明市社會住房發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確定社會住房發展工作是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優先任務,與各機關、單位、組織、個人的責任相關聯,特別是領導人的作用和責任。

滿足低收入者、工人、工業區、出口加工區勞動者、貧困戶、革命有功者、受自然災害、氣候變化影響者及依法享受社會住房支持政策的對象的需求。

將社會住房發展指標納入胡志明市五年和年度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體系。力爭到2030年,完成根據總理“為低收入者、工業區工人2021-2030階段投資建設至少100萬套社會住房”提案和胡志明市合併住房發展計劃的社會住房發展指標。

胡志明市社會住房發展:提高支持水平,簡化手續

提高支持水平,簡化手續

為實現上述目標和任務,市委常委會要求集中審查、制定並及時頒佈與胡志明市權限相關的社會住房發展的規定、機制、政策。提高對社會住房支持政策對象的住房支持水平。

大力推進行政手續改革,為企業、組織、個人參與社會住房發展投資,為享受支持政策的對象創造便利條件。

實施規劃,安排獨立的社會住房項目或商業住房項目中的社會住房,位於交通便利的位置,與工業中心相連。

動員並有效利用社會住房發展的資金來源;優先安排相應的國家預算資金,及時確保社會住房發展目標的實現。

加強國家管理的效力和效率,創新社會住房管理和發展的方式、模式;大力推進信息技術應用,數字化轉型;在社會住房發展中,對地方進行強有力的分權和授權。

市委常委會交給市政府黨委領導市政府指導各機關執行相應任務。具體:交給建設廳主持參謀成立社會住房發展和實施社會住房支持政策的指導委員會;緊急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和任務,完成根據總理指示建設至少100萬套社會住房的目標;頒佈吸引國內外私營經濟成分參與社會住房發展的政策;頒佈支持政策,提高對政策對象的支持水平…

交給財政局將社會住房發展指標補充到地方五年和年度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體系中;提出動員和有效利用社會住房發展資金來源的解決方案;優先安排相應的國家預算資金…

交給社會政策銀行-胡志明市分行、市國家金融投資公司、市住房發展基金緊急審查,彙總報告給有權機關考慮,及時解決相關困難和障礙,有效實施社會住房支持貸款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