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提議包含在提交給胡志明市市委和人民委員會的文件中,關於實施社會保險(BHXH)和醫療保險(BHYT)發展指標的各種解決方案。
根據政府第159/2025號法令,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人根據農村貧困標準按百分比獲得支持。具體來說,貧困家庭、居住在島嶼和特別行政區的人獲得50%的支持;接近貧困家庭40%;少數民族30%;其餘對象20%。支持時間最長10年。各省市人民委員會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從地方預算中補充支持水平。
基於此,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提議城市為45-60歲的勞動群體額外支持20%的繳納比例,除了中央政府支付的20%,將總支持水平提高到40%。目標是創造條件讓勞動者滿足參與時間(15年)以享受退休金和95%報銷比例的醫療保險卡。

社會保險機構表示,支持政策將有助於減輕勞動者的財務壓力,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增加參與動力,有助於擴大覆蓋範圍和確保社會保障。
目前,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必須自己繳納自己選擇的收入的22%(與強制社會保險不同,企業參與)。例如,如果選擇每月150萬越南盾的農村貧困標準收入,勞動者必須繳納33萬越南盾。在當前的20%支持下,國家支持6.6萬越南盾,勞動者還需繳納26.4萬越南盾。如果提議通過,總支持將增加到13.2萬越南盾,勞動者需繳納的部分減少到19.8萬越南盾。
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副局長Nguyễn Quốc Thanh表示,目前自願社會保險的最高工資達到4680萬越南盾,為確保對所有群體的公平,提議的支持政策基於最低繳納水平。
除了對45-60歲群體的支持政策外,胡志明市社會保險還建議在合併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後,城市應取三個地方中最高的支持水平作為基礎,制定為60至75歲以下的人、學生、治安保衛組成員、貧困和接近貧困家庭、孤兒和困難人群購買醫療保險卡的支持政策。
為提高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覆蓋率,胡志明市還提議將這些指標納入年度經濟社會發展任務和各層級黨代會的決議中。目標是到2030年,約62%的勞動年齡人口參加社會保險(其中5%參加自願社會保險);約57%參加失業保險;至少60%的退休後人群享受退休金、月補助或社會退休補助。
合併後,胡志明市面積超過6700平方公里,人口約1400萬。社會保險(包括強制和自願)的覆蓋率達到勞動人口的57%;醫療保險的參與率達到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