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正在就規定國防監察組織和活動的法令草案徵求意見,提議將機構數量從8個減少到兩個級別:部級(國防部監察局)和直屬部級(軍區監察局,河內首都司令部)。
根據現行規定,國防監察包括8個機構:國防部監察局;軍區國防監察局;總參謀部監察局,政治總局和各總局;密碼監察局;軍種監察局;邊防部隊監察局;省級國防監察局;軍團,兵種及相當級別的監察局。

國防部認為,目前的系統臃腫,分散,缺乏系統性,層次多,頭緒多;活動缺乏連貫的指導和操作。一些單位未能確保獨立性和客觀性,還受到同級行政機構首長的支配,導致監察,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和控制權力的效果有限。各級活動也存在重複,交叉,效率不高。
這一精簡政策旨在具體化黨和國家關於“精簡,強大,高效,有力”組織的方針,同時推動分級,分權,加強監督和全軍紀律。
草案規定,國防部監察局受中央軍委的領導,國防部長的管理,指揮,政府監察的業務指導。軍區和首都司令部監察局受軍區黨委,首都司令部黨委的領導;司令的管理,指揮;國防部監察局的業務指導。
截至2月,軍隊已調整近2900個組織,其中減少了一個總局,兩個軍團,37個局級單位和近300個處。此前,國防部解散了第3軍團,第4軍團,成立了規模更大的第34軍團,同時將後勤總局和技術總局合併為後勤-技術總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