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體在發給建設部的公文中,越南公路局建議試點分車道,按方向組織交通:河內至海防高速公路將禁止卡車行駛第一車道(靠近中央隔離帶),並將第一車道的最低速度從80公里/小時提高到90公里/小時。
而法雲至橋街高速公路將禁止卡車行駛第一車道,將第一車道的最低速度從60公里/小時提高到80公里/小時,將第二車道的最低速度從60公里/小時提高到70公里/小時。
據越南公路局稱,2025年7月31日,該機構收到了交通警察局關於在高速公路上試點分車道、分流車輛、重新組織交通的公函。
經過研究,越南公路局向建設部報告:近期,高速公路上的交通擁堵情況仍然複雜,其中包括河內市門戶區域。
交通警察局提議在河內至海防高速公路和法雲至橋街高速公路上分車道、重新組織交通,是必要的,符合黨和國家在新形勢下加強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措施的指導方針。
2025年8月4日,越南公路局邀請了上述兩條高速公路的投資者、第一公路管理區和該局的各專業部門開會,討論調整河內至海防高速公路和法雲至橋街高速公路上的交通組織。
經過交流和討論,越南公路局基本同意交通警察局提出的方案。
特別是對於河內至海防高速公路的第二車道,在與交通警察局的專業部門交流後,各方同意保持最高速度為120公里/小時。

因此,越南公路局預計對上述兩條高速公路的交通組織方案(試點分車道、車速)進行如下調整:
從中央隔離帶向路肩依次編號的車道:第一車道(靠近中央隔離帶),接下來是第二車道、第三車道和緊急停車道(靠近路邊)。
對於河內至海防高速公路(目前第一和第二車道的最高速度為12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為80公里/小時;第三車道的最高速度為10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為60公里/小時;卡車可以在所有三個車道上行駛):
第一車道:禁止卡車通行;允許的最高速度為120公里/小時;允許的最低速度為90公里/小時。
第二車道:允許普通汽車通行;允許的最高速度為120公里/小時;允許的最低速度為80公里/小時。
第三車道:允許普通汽車通行;允許的最高速度為100公里/小時;允許的最低速度為60公里/小時。
對於法雲至橋街高速公路(目前所有車道的最高速度為10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為60公里/小時;卡車可以在所有三個車道上行駛):
第一車道:禁止卡車通行;允許的最高速度為100公里/小時;允許的最低速度為80公里/小時。
第二車道:允許普通汽車通行;允許的最高速度為100公里/小時;允許的最低速度為70公里/小時。
第三車道:允許普通汽車通行;允許的最高速度為100公里/小時;允許的最低速度為60公里/小時。
越南公路局提議上述交通組織試點時間為3個月,之後各機構和單位將共同研究和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