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被視為一個特殊時刻,一系列新的機制和方法在基礎設施投資發展中開始實施。其中,許多國內企業大膽提出了被視為“非常困難”的項目,特別是在關於發展私營經濟的第68號決議頒佈之後。
關鍵和機制已經打開,問題是如何讓私營部門真正接觸、參與並將黨和國家的政策路線變為現實?
這也是由《青年報》於8月15日舉辦的“私人投資基礎設施:從政策到實施”座談會的內容,與會者包括行業領導、專家和企業。

座談會開始時,《青年報》副主編陳全分享說,我們國家正在進入一個新的時代——自我提升的時代。隨著許多新機制和新法律的頒佈,我們也剛剛完成了行政機構的精簡革命,以開闢一個更廣闊、更具潛力的新發展空間。
據全先生介紹,第68號決議將私營經濟視為重要動力,為私人投資鋪路。新機制、新發展空間正在經濟各個領域擴散。因此,最近許多國內企業和集團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大型項目。

國會代表陳英俊(胡志明市代表團)認為,第68號決議或第198號決議已經明確了私營經濟的作用。
目前,國家用於投資發展的資源還有限,僅佔全社會總投資的大約四分之一。為了實現每年至少10%的增長目標,發展投資資本需要達到30-45%的GRDP,其中包括來自預算的“誘餌”資本。這要求大力動員社會資源,特別是來自私營部門的資源。

實際上,對於如南北高速鐵路、胡志明市城市鐵路或龍平至平陽行政中心(舊)等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資本非常大,而預算還有限。因此,需要儘快將決議法律化並具體化政策,特別是關於土地的政策。
此外,需要簡化投資者選擇程序,應用支持信貸政策,如國家提供0%利率的資本讓企業實施項目。目標是創造一個有利的投資環境,吸引投資者。
“現在的吸引私人機制已經非常開放,這將是我們發展的機會,建設私營部門有更多強大企業和集團,形成在基礎設施發展、科學技術領域的先鋒集團,”俊先生說。

胡志明市財政局代表阮範清輝認為,合併既打開了機會也帶來了挑戰,因為每個地方以前都有自己的發展計劃,並且仍在調整以適應整體。
據輝先生介紹,胡志明市未來項目的資本需求非常大。目前已經有關於公共投資和公私合作(PPP)的法律框架,其中私營部門最常見的是BOT,但仍然存在許多風險;BT形式和交通導向發展(TOD)模型也受到關注。然而,實際上PPP審批過程仍然漫長,自合併以來還沒有任何項目獲得批准。

與此同時,大光明地產投資股份公司(長海集團)代表黎清廉認為,隨著剛剛頒佈的新機制,為國內集團和企業參與實施具有特定技術的項目,特別是即將到來的地鐵和城市鐵路系列項目創造了非常大的條件。本著這種精神,長海集團也已經提議胡志明市參與投資一些地鐵線路。
“作為過去一段時間實施多個大型項目的企業,我們最擔心的是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程序不暢。因為一個程序太久會讓企業陷入困境,項目停滯。因此,企業希望國家繼續同行,並繼續頒佈足夠的流程和標準,縮短流程,讓企業在參與項目實施過程中安心,”廉先生說。

長南集團總經理阮心進說,胡志明市目前的交通基礎設施還有很多項目需要做,以解決防洪和交通擁堵兩個問題。要建設包括地鐵和高架道路、地下基礎設施在內的現代交通系統,需要巨大的資本。問題是要有暢通的程序和機制,並創造一個安全的信任環境,以吸引私人參與投資。

而同心集團董事會主席武國勝表示,交通基礎設施是企業熱衷的領域。龍安港項目始於“路通,財通”的意志——有基礎設施經濟才能發展。除了吸引公路投資資本外,國家還需要集中投資更多水路,因為用於這一領域的資源還很少。
勝先生表示,很高興有支持私營企業的決議。沒有什麼資源比社會資源更強大。“很多企業家非常有熱情,有潛力,有管理能力和財務能力,想要共同建設基礎設施,問題是給他們一個安全的信任。要讓企業安心投資,需要創造一個透明、穩定、保障投資者資本安全的環境,”勝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