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2日,峴港公安表示,經濟警察局已確定多家銀行的眾多幹部和員工與洗錢網絡的主要對象勾結,非法開設銀行賬戶,協助實施犯罪行為。
此前,公安發現數千個虛假企業銀行賬戶和非本人個人銀行賬戶被廣泛開設,甚至嫌疑人還使用偽造文件,無需到銀行即可開設賬戶。
峴港公安總局已指示經濟警察局集中調查,澄清相關銀行幹部和員工的作用和責任。
這表明,多家銀行的眾多幹部和員工與Trang Quang Trung(居住在峴港,是洗錢網絡的主要嫌疑人)勾結,非法開設銀行賬戶,協助此人實施犯罪行為。
至今,經濟警察局已起訴4名嫌疑人,其中包括逮捕並臨時拘留Đàm Hồng Hiểu(M.銀行員工,此前為O.銀行員工)、Phan Thị Nguyên Thảo(L.銀行員工)、Nguyễn Thị Yến(V.銀行員工);對Phạm Trà Vi(V.銀行員工)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的強制措施。
同時,搜查了平陽、河內、峴港的銀行分支機構辦公室,以收集文件和證據,服務於案件調查工作。
涉及上述網絡,經濟警察局剛剛起訴20名嫌疑人,罪名包括使用計算機網絡、電信網絡、電子設備實施侵佔財產行為;洗錢;非法買賣銀行賬戶信息;偽造機關、組織印章和文件;使用機關、組織的偽造印章和文件,發生在峴港和一些省市。
在專案的第一階段,公安已起訴13名嫌疑人,罪名包括洗錢;非法買賣銀行賬戶信息;製作和使用機關、組織的偽造印章和文件。
在專案的第二階段,經濟警察局已與多個業務單位合作擴大調查;其中集中澄清嫌疑人的行為以及銀行員工在犯罪網絡中的積極協助作用。公安已額外起訴20人,其中包括4名銀行員工。
經濟警察局正在繼續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