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廳廳長阮全勝已簽署決定,對該廳的領導班子包括廳長和16名副廳長進行工作分工。具體如下:
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廳廳長阮全勝負責領域:農業與環境領域的國家管理戰略、政策、方案和計劃;組織機構和幹部;競賽獎勵、紀律;預防腐敗、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內部政治保衛;安全與國防;預算和編制分配;幹部工作相關的檢查、申訴處理;國家土地管理(包括土地財政)。
副廳長阮文多負責水資源、礦產和海洋島嶼領域;農村發展;國家新農村建設和減貧目標方案。
副廳長吳光事負責環境保護領域;計劃和財務。
副廳長阮明日負責土地財政領域。
副廳長阮春黃負責投資管理領域;水利;防災減災。
副廳長武忠直負責補償、支持和重新安置領域。
副廳長楊德重負責種植和植物保護領域。
副廳長黃文清負責農業與環境領域的信息技術和數字化轉型。協助廳長負責土地管理領域;行政改革。
副廳長武成富負責科學和技術領域;畜牧業和獸醫。
副廳長鬍竹清負責林業領域。
副廳長範春玉負責農業推廣領域;協助廳長負責土地管理領域。
副廳長阮紅原負責固體廢物管理領域;氣象水文和氣候變化。
副廳長阮氏碧水負責測量、地圖和遙感領域;協助廳長負責土地管理領域。
副廳長阮玉翠負責資源與環境監測領域;平陽地區的水資源、礦產(合併前);環境保護基金。
副廳長阮泰生負責法制領域;協助廳長負責土地管理領域。
副廳長范氏娜負責漁業和漁政領域。
副廳長範國登負責森林保護和發展基金領域。
農業與環境廳領導班子還負責廳內各部門、單位,並全面負責胡志明市的168個坊、鄉和特區。
同時,根據工作分工,廳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各自領域的項目、方案;負責檢查、接待民眾、處理領域內申訴工作。
此外,廳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的分配,在指導委員會、理事會和工作組中執行任務,以及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授權的其他任務。
根據分工決定,農業與環境廳廳長是機關首長,是負責人,指揮和領導廳的全部活動,並對市委、市人民議會、市人民委員會、農業與環境部部長負責,根據職能和分配的任務進行管理。
廳領導班子中的每位成員被分配負責各部門、單位,全面負責自己負責的單位。對於領域、方案、項目,則全面指導相關各部門、單位,直至領域、方案、項目完成。
在分配的任務和權限範圍內,副廳長直接處理、簽署與負責領域、部門、單位相關的文件、檔案、材料,或協助廳長負責;簽署經濟合同、財務憑證、會計以及與執行負責領域、部門、單位預算相關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