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人民議會於8月28日下午通過的決議,最高補助1040萬越南盾適用於職務津貼從0.9及以上的幹部;800萬越南盾適用於津貼從0.7到低於0.9的人員;480萬越南盾適用於津貼低於0.7、無津貼或合同工。

此政策適用於黨機關、政治社會組織、公立事業單位以及許多設在胡志明市的中央機關幹部。

胡志明市幹部遠距離工作每月最高可獲得1000萬越南盾的補助

補助從7月1日起支付,直到幹部被安排入住公房或最遲至2027年6月30日。據市人民委員會稱,合併後有超過1400例需要公房,而現有資金不足,新投資建設需要大量時間。

胡志明市對幹部的租房補助高於合併後的一些其他地區。房地產專業網站的調查顯示,胡志明市公寓的平均掛牌租金約為每月1200萬越南盾。其中,單間公寓約500-1200萬越南盾,郊區如第12郡、平新郡、新富郡的價格在400-1000萬越南盾之間,迷你公寓也每月500-700萬越南盾。此外,還有出租房間、整棟房屋等,價格因地區而異。

除了租房補助,市人民議會還通過了政策,允許在調整後離職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工人從社會政策銀行獲得最高3億越南盾的無抵押貸款,年利率6.6%,期限最長10年。第一年,預計有575例貸款,總資本超過1720億越南盾。

市人民委員會評估,上述政策旨在穩定合併後的組織機構,確保運作順暢,並幫助幹部和工人安心工作,早日穩定生活。

在會議上,市人民議會還通過了根據國會關於發展城市特殊機制和政策的第98號決議增加收入的支出決議。

據此,幹部、公務員、職員可獲得最高1.8倍等級、級別、職務工資的支出。在黨和國家交辦任務的協會中按編制指標招聘的人員,以及一些設在當地的中央機關,每月可獲得300萬越南盾的補助。

此外,服務於相當於部長及以上職務的城市領導的司機,屬於適用第111號法令公務員政策的範圍,也可獲得最高1.8倍等級、級別工資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