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議會確定公共交通區域邊界,禁止新建低層房屋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剛剛通過決議,規定在胡志明市制定、審查、批准和調整以公共交通為導向(TOD)的城市發展區域規劃,該決議於8月28日下午第三屆會議通過。

TOD 應用一些不同於國家城市和農村規劃技術標準的指標

根據決議,TOD 區域邊界包括車站、車輛段及其周邊區域,確定範圍從車站、車輛段約定中心點起半徑1000米內的所有地塊邊界。

如果確定 TOD 區域邊界時,有地塊部分面積位於車站、車輛段約定中心點起半徑1000米範圍內,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將審查並決定將整個地塊或部分地塊納入 TOD 區域。

負責制定 TOD 區域規劃的單位有責任與農業和環境廳、相關鄉/坊人民委員會合作,審查並提議 TOD 區域邊界,報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審查和批准。

批准 TOD 區域邊界的決定是制定 TOD 區域規劃的基礎。

決議還允許在 TOD 區域的建設規劃中應用一些經濟-技術指標和土地使用指標,這些指標與國家城市和農村規劃技術標準不同。

具體來說,土地使用係數允許調整,最大不超過國家城市和農村規劃技術標準規定的1.5倍。

公園和公共綠地指標:建築屋頂用作公園和綠地的面積可計入公共公園和綠地指標,換算比例為每2平方米屋頂面積相當於1平方米土地面積。

不在 TOD 區域內新建低層住宅項目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確定公共交通區域邊界,禁止新建低層房屋

關於制定、審查和批准 TOD 區域規劃的原則,優先最大化使用公共交通和非機動交通,限制 TOD 區域內的個人交通工具。

另一方面,規劃具有混合土地使用功能,包括住宅-商業服務、辦公室和公共服務;提高土地使用係數,開發土地儲備和土地增值。

確保公開、透明、高效和可行;鼓勵地方經濟發展和高氣候適應能力;確保不同社會群體的可及性。

此外,發展智能、綠色、靈活的城市和交通;促進 TOD 區域內的創新商業活動、多樣化服務和無汙染活動。不在 TOD 區域內新建低層獨立住宅類型的項目。

關於 TOD 的決議符合胡志明市經濟社會發展

此前,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城市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同意市人民議會關於規定製定、審查、批准和調整胡志明市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發展區域規劃的決議草案。

胡志明市的 TOD 決議源於國會2025年第188號決議,該決議試點一些特殊機制和政策,以發展河內市和胡志明市的城市鐵路系統網絡,包括兩個主要內容:確定 TOD 區域邊界和制定、審查、批准、調整 TOD 區域規劃。

此規定適用於參與制定、審查、批准、調整 TOD 區域規劃活動的機構、組織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