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交通警察局局長少將Đỗ Thanh Bình表示,該單位將與越南公路局合作,提議組織專用練習駕駛路線,包括在高速公路上學習的課程。這種做法旨在減少對其他車輛的影響,同時確保交通秩序和安全。

據交通警察局稱,練習駕駛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存在許多風險,因為車輛以高速行駛,可能達到120公里/小時。新學員通常難以控制這個速度,而許多練習駕駛車輛以低於最低限速(60公里/小時)行駛,既違反規定又對車流造成危險。

提議為練習駕駛車輛建設模擬高速公路

河內的Đỗ Minh Quân支持提議。他說:“一些路線如太原高速公路有許多練習駕駛車輛,駕駛者經驗不足容易偏離、失控,非常危險。”

持相同觀點,居住在興安的Phạm Vũ認為,練習駕駛車輛通常以60-70公里/小時的慢速行駛,讓許多司機感到不滿。有案例中,練習駕駛車輛行駛緩慢卻進入左車道,對其他許多車輛造成危險。

目前法律不禁止練習駕駛車輛上高速公路。學員要獲得駕駛執照必須完成規定的公里數,其中包括高速公路路段。為快速達到指標,許多教師仍帶學員上高速公路運行行程監控設備(DAT)。

過去一段時間,交通警察局已採取多種措施減少高速公路事故,如在河內-海防、法雲-橋藝等路線上試點禁止卡車進入靠近分隔帶的車道。接下來,這一措施將擴展到升龍大道和通往內排機場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