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8日,胡志明市交警部門(PC08)的代表表示,今天上午在社交媒體上流傳了一段視頻,記錄了汽車在黎光道上從安杭橋向安祥環島方向行駛時,在沒有提前信號的情況下變道,差點與後方車輛發生碰撞。
同一天中午,PC08所屬的安祥交警隊進行了核實,並要求汽車駕駛員到辦公室工作。
據瞭解,司機是N.H.P.(27歲,居住在胡志明市巴點鄉)。P.表示,在黎光道駕駛過程中,由於有急事,多次請求超車視頻中的汽車但未果,到達春泰山村路段前,他加速超車並在沒有提前信號的情況下變道,以“教訓”多次請求超車未果的汽車。
P.承認在駕駛過程中未按規定系安全帶。
安祥交警隊已對P.的行為——駕駛汽車在沒有提前信號的情況下變道——進行了行政處罰記錄,罰款60萬至80萬越南盾。
P.還因未系安全帶被罰款80萬至100萬越南盾。
被P.司機“逼迫”的汽車司機是T.C.H.T.(38歲),他表示,當他正沿著黎光道向安祥十字路口方向行駛時,後方有一輛由一名男子駕駛的梅賽德斯汽車。
這輛車打開燈和喇叭請求超車,但由於前方有許多車輛行駛,T.無法超車。這可能是導致後方司機不滿的原因。
據T.說,之後汽車超車到十字路口時,司機開始“找茬”。
發現異常後,T.用手機錄製了視頻。梅賽德斯汽車仍在前面行駛。一段距離後,司機繼續切到T.的車前,蛇行以阻止T.的車輛移動。事件導致T.車後的一些車輛緊急剎車,幸好沒有發生碰撞。
到達春泰山村區域時,汽車司機停下來,降下窗戶辱罵T.,但當看到T.在錄製視頻時,此人加速離開。
交警部門強調,所有藐視法律、缺乏交通意識的行為都潛藏著導致事故的高風險,直接影響人民的生命和財產。
通過上述事件,建議民眾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法,在轉向或變道前仔細觀察;按規定行駛在正確的車道和車道上;絕對遵守職能部門的指示和命令。
同時,在參與交通時必須有正確的行為文化,避免道路上發生不幸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