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處理芹苴廣播電視臺臺長和副臺長的責任

9月10日,青年在線消息來源稱,芹苴市監察局剛剛發佈了關於芹苴廣播電視臺(舊稱,現為芹苴報和廣播電視臺)財務收支和國家預算義務執行情況的監察結論。

在採購和資產維修方面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根據結論,在監察期間,芹苴廣播電視臺執行了11個採購和維修包,總價值超過48億越南盾,但存在一些限制和不足。

具體來說,未制定承包商選擇計劃文件,未組織承包商選擇計劃審查,沒有審批文件,未依據審批報告,不符合規定。

簽署指定承包商決定(指定諮詢單位)未依據合同談判;成立承包商選擇要求文件審查小組時,有一名成員屬於承包商選擇諮詢公司,不符合規定。

在支付稿費、報酬、管理和後勤費用方面,監察結論基本按照內部支出規定執行。但副臺長的管理和後勤費用支付未確保符合內部支出規定係數(規定係數為3.0,但支付係數為3.5)。

制定內部支出規定時,一些內容仍不適當:管理和後勤費用確定為稿費和報酬總額的20%,而董事會和一些官員已收到編輯委員會報酬;向未直接參與合同中介的經紀人支付佣金;安排補休且未計算週六、週日和節假日加班的加班費;僅在董事會批准時支付加班費,不符合2019年勞動法規定。

導致債務累積

監察還結論,在監察期間,芹苴廣播電視臺簽署了660份合同,總價值超過426億越南盾,其中299份合同未收到款項,總價值超過214億越南盾。

通過檢查與三家欠款大、多年的公司簽署和執行合同,發現臺和公司按照規定進行談判和簽署合同,合同執行按月編制對賬記錄以記錄銷售額作為開具發票的基礎,公司按照已簽署合同支付。

然而,在執行合同一段時間後,這些公司出現支付能力不足的跡象,芹苴廣播電視臺繼續協商簽署合同附錄,降低合同價值並重新分配公司應支付的銷售額價值,重新確定每月支付價值並調整銷售額記錄時間和支付時間,以減少定期支付價值並延長支付時間,但這些公司仍無支付能力。

為維持收入,芹苴廣播電視臺繼續與這些公司簽署新合同,導致產生大額應收賬款且可能無法收回。

芹苴市監察局結論違規行為的程度和後果嚴重。建議芹苴市人民委員會黨委向芹苴市委彙報,審查與限制、不足和違規相關的集體和個人責任。

集體包括芹苴廣播電視臺董事會集體和財務室集體。個人包括Tăng Quang Anh先生(臺長)、Lê Thị Diễm Châu女士和Lê Thế Huy先生(均為副臺長)以及芹苴廣播電視臺各專業科室領導等其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