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初步審查了《知識產權法》若干條款修訂草案。最值得注意的新內容是草案增加了第8a條關於基於知識產權的金融,開啟了將這些權利視為一種資產在市場上交易的可能性。
根據草案,尚未在會計賬簿中記錄價值的的知識產權將由所有者自行估價,編制資產清單進行管理,並用作商業交易、出資和融資的基礎。政府將建立關於已合法交易權利價值的國家數據庫,同時指導估價方法,供企業和個人參考。
此外,政策將試點,如允許以知識產權抵押貸款、通過證券市場融資或開發保險產品和新的金融工具。
科技部認為,知識產權正成為保護、佔領技術和國際競爭的戰略工具。全球企業將專利視為“軟武器”來控制市場,而對無形資產的日益超越有形資產。在發達國家,非物質資產佔價值的80%以上,僅美國在S&P 500集團(美國最大和最受尊敬的公司)中超過90%。
許多國家已形成知識產權資產開發模式,通過估價、轉讓、許可和交易所交易將知識產權轉化為金錢。這一趨勢使企業管理從“權利管理”轉向“資產管理”,而政府則專注於支持有效估價、使用和保護知識產權資產。
科技部副部長黃明強調,該草案旨在發展知識產權市場,滿足商業開發需求,有助於提高國家產品的生產力、質量和聲譽,並增強經濟競爭力。
法律與司法委員會評估這是一個重要進步,但也是一個複雜問題,需要澄清估價機制、風險管理和確保與民事、金融和銀行法律的同步性。審查機構建議起草委員會採納和完善,以確保實施時的可行性。

5月與知識產權局工作時,科技部部長阮孟雄認為,科學技術和創新要生存和發展必須吸引投資,而只有當研究成果商業化時才有長期動力。“知識產權將研究成果轉化為資產,當成為資產後才能估價、轉讓、出租、抵押以獲得資金”,他說,並強調任何國家在科學技術和創新方面強大,就必須在知識產權方面強大。
部長還認為,越南需要利用全球智慧。歐洲在基礎研究方面強大,而許多亞洲國家,包括越南,在將研究轉化為實際應用方面有優勢。“沒有全球智慧就沒有越南的發展,尤其是兩位數的增長”,他說,同時建議知識產權局大膽投資現代工具,確定可以產生高價值資產的領域,以指導國內企業。
使用公開數據訓練人工智能
除了金融化政策外,本次修訂草案修改和補充了76條,廢除了8條,保留了18章共228條。許多新規定被引入以跟上國際趨勢。例如,工業設計的定義不僅限於物理產品,還包括數字環境中的非物質產品。
草案還補充了允許使用合法公開數據和文本來訓練人工智能的規定,條件是不得侵犯作者和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知識產權領域的行政程序被簡化,允許以紙質和電子形式提交確立工業產權的申請,逐步實現全流程在線管理。保護權利的措施也更加嚴格,其中規定了防止濫用壟斷,同時賦予法院和檢察院更多責任,與政府合作保護知識產權。
另一個內容是鞏固中介組織,如著作權和相關權集體管理組織或知識產權代表服務組織。草案對運營條件設定了更嚴格的標準,以確保透明度和更好地保護作者和所有者的權益。
根據計劃,該法律草案將在今年年底的第10次會議上提交國會討論和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