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總書記主持與政府黨委常委會工作會議,討論四項法律草案的修改內容:土地法、規劃法、城鄉規劃法和投資法。他強調這些草案密切相關,許多規定相互交織,如果不仔細審查,容易產生重疊。
據總書記表示,這些都是重大、困難的問題,需要集中智慧和熱情,從根本上解決實踐中的障礙,開闢道路,疏通資源,將法律和制度轉變為發展動力。
對於土地法修改草案,他要求將其置於相關法律體系的總體框架中,如稅收、住房、房地產經營、規劃、地質、礦產等,以處理協調、同步,避免產生熱點、爭議和投訴。
總書記指派政府黨委緊急制定審查報告,提出解決土地領域法律障礙的方案,以服務於法律修改。他強調這是一部重要的法律,直接影響國家、企業和人民的利益,因此修改必須被視為核心、緊急任務,投入資源和時間,以認真、有效地執行。

對於投資法修改草案,總書記要求創建通暢、透明、穩定、低成本、符合國際標準並具有區域和全球競爭力的商業環境。關於投資和經營條件的法規必須朝著從預審轉向後審並加強監督的方向發展。
有條件投資和經營的行業應僅限於國防、安全、秩序、社會道德和公共健康領域;其餘必須徹底削減。他還注意補充涵蓋可再生能源、核能和新能領域的優惠政策。
對於規劃法修改草案,總書記建議仔細評估取消和調整一些國家行業規劃的情況,同時處理規劃之間的矛盾,以避免投資項目拖延。那些運行穩定、不受兩級政府模式影響的規劃應繼續執行,以避免浪費。法律必須確保國家發展願景,基礎設施具有整體性和長期性,同時克服各種規劃之間關係和項目適宜性評估方面的不足。
關於城鄉規劃法草案,他注意需要仔細審查,以修改和補充與土地法及其他法律相關的具體內容,既解決實踐中產生的障礙,又確保法律體系的統一和互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