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禁止卡車和超過29座的客車在兩條高速公路的第一車道行駛

越南公路局局長頒佈的調整和補充法雲-喬惹高速公路車道組織和速度規定的決定,禁止卡車和超過29座的客車,包括臥鋪客車,在該高速公路的第一車道(靠近中央隔離帶的車道)運營。

對於法雲-喬惹高速公路(6條車道,2條緊急停車道),公路局規定每條方向有3條寬3.75米的車道和一條寬3米的緊急停車道。其中:

第一車道:最高速度10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80公里/小時。該車道禁止普通卡車(除單駕駛室皮卡、雙駕駛室皮卡-皮卡車、廂式貨車);專用卡車(除運鈔車);專用汽車;牽引車;拖車;超過29座的客車;臥鋪客車通行。

第二車道:最高速度10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70公里/小時。

第三車道:最高速度10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60公里/小時。

對於河內-海防高速公路,公路局也適用禁止卡車、超過29座的客車,包括臥鋪客車在第一車道行駛。

在河內-海防高速公路寬6條車道(每條寬3.75米),2條緊急停車道(每條寬3米),車輛允許在道路主線上行駛,車輛按車道和速度如下:

第一車道:最高速度12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90公里/小時。該車道禁止普通卡車(除單駕駛室皮卡、雙駕駛室皮卡-皮卡車、廂式貨車);專用卡車(除運鈔車);專用汽車;牽引車;拖車;超過29座的客車;臥鋪客車通行。

第二車道:最高速度12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80公里/小時。

第三車道:最高速度100公里/小時;最低速度60公里/小時。

在法雲-喬惹和河內-海防高速公路上,司機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掉頭;不得駛入緊急停車道,該車道僅用於必須緊急停車的車輛。

公路局關於法雲-喬惹和河內-海防高速公路車道組織和速度規定的補充決定自2025年9月19日起生效。

公路局委託法雲-喬惹BOT股份公司和越南基礎設施發展與金融投資總公司(VIDIFI)審查和核對上述批准的交管方案;通知併發送批准的交管方案給在高速公路上執勤的交警機構。

從2025年8月15日起,公路局已在河內-海防和法雲-喬惹兩條高速公路上試點禁止卡車在第一車道行駛。

局領導還要求這兩條高速公路的投資者制定禁止客車在高速公路第一車道行駛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