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3日,達克拉克省人民委員會領導確認已收到南方航空港務局的文件,建議收回被侵佔的土地、租期已滿的土地以及近40年前分配給官員和員工的邦美蜀機場土地。目前,該省已指派職能部門進行審查,以和諧方式解決,確保各方權益。
機場分配土地的早期記憶
邦美蜀機場前官員阮黃生講述,1976年他從新山一機場被調往邦美蜀。當時機場還很荒涼,經常受到FULRO的威脅,官員生活困難,因此行業允許增加生產,建立咖啡農場,然後將土地分配給官員管理。

據阮先生介紹,當時機場主任簽署將4.4公頃土地分配給17戶家庭是正確的政策,已徵求上級意見並獲得批准。
“我們穩定居住了近40年,沒有爭議。現在說分配權限錯誤,收回而不賠償是無法接受的”,他說。

與此同時,阮光英先生——自1980年代初就與機場緊密聯繫——痛心地說,當時建造的房子現在已經傾斜,由於涉及違規處理記錄,無法修復或新建。
“我們奉獻了整個青春,現在即將離世,但與一生相連的土地和房子也保不住。非常希望職能部門關心,按規定解決,確保我和鄰近家庭的權益”,他期望道。
同意收回,但需合理
最近,南方航空港務局建議達克拉克省人民委員會收回所有租期已滿的土地以及由居民使用的4.4公頃土地,這些土地在1985-1989年間由機場領導越權分配,但未提及地上財產的處理方案。
省人民委員會已指派農業與環境廳進行審查,提出收回、賠償或支持的方案。“不能讓爭議持續,影響地方穩定和機場土地管理工作”,省領導強調。
如已報道,4.4公頃土地位於1996年頒發的機場“紅皮書”中,2009年移交給了南方航空港務局。許多家庭已建造堅固房屋,並經過多代轉讓。居民確認有土地分配決定,而管理機構認為分配越權。
阮黃生先生表示,法院曾宣佈土地分配合法,必須賠償。居民已向各級提交數千份申請,但至今事件仍未徹底解決,“責任球”尚未落地。

居民對港務局文件僅建議收回,未提及近40年前分配土地的責任感到憤怒。“如果當時官員擅自分配而職能部門都知道,現在誰來賠償已形成的財產?”,阮先生問道。
省人民委員會領導表示,正在等待參謀報告後再提供具體信息。
法院曾宣佈機場分配給居民的土地合法
阮先生回顧了與連接機場到27號國道的Dam San道路擴建項目相關的訴訟。達克拉克省人民法院2017年8月15日的第23號行政判決書確定,機場主任簽署將土地分配給他家庭和許多其他家庭是合法的。
據此,以分配權限錯誤為由收回阮先生家庭超過1,200平方米土地而不賠償是沒有依據的。審判委員會強制邦美蜀市人民委員會(現為Tan Lap坊人民委員會)必須制定賠償、支持、重新安置方案。
“判決已生效但至今仍未執行,各級互相推諉。這是缺乏人文關懷和責任的表現”,他憤怒地說。
除阮先生外,另外兩戶家庭也勝訴但至今未獲賠償。

